20190607忠孝東路3段217巷車禍

peterliu wrote:
20190607忠...(恕刪)


如果沒有這段好心人影片的話
機車求償會很麻煩

這有三個部分要討論
1.機車
2.肇事汽車
3.7-11物流車

此路口機車方向為單行道
到路口也有停了一下看車在騎
只是為何會沒看到那台車就不得而知
至少肇責比例上會減到很小.民事方面對他很有利

再來是肇事汽車
對方因為物流車尾過長擋住視線
再加上路口沒有減速確認再開
這應該要負大部分責任

物流車逆向違規停車及未有專人指揮交通.
間接造成機車及汽車事故
這個汽車駕駛可以一起拉去做賠償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kenny0408 wrote:
由於路口未設置有號誌燈,因此左方白色轎車未並減速禮讓右方機車先行。再來7-11物流車違停在路口導致白色轎車對於右方來車產生視覺死角因此物流司機也有肇責。當然最後還是要看承辦員警作最後認定囉~

左方車禮讓右方車的先決條件是無劃分支幹道、車道數相同、同為直行車。
片中為支線,右方燈桿上有停車再開標誌,且為車道數較少的方向。
(有劃分支幹道是不用看車道數,但沒看到標誌還可以用車道數來判斷,車道數少的禮讓車道數多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這案沒出人命。711家大業大。沒有輿論壓力 7-11不會有感覺的。

Alan909 wrote:
自私的711物流車...(恕刪)


不是你們只想享受便利帶來的後果嗎?

多個物流車助手那全部商品漲價你們要嗎?

有種一點因為補貨都違規停車,去聯合抵制啊
我比較納悶,像這中雙向單線的巷子,如果在畫雙黃線的地方有汽車違停,大家都怎樣不違規即時的開過去...

1.跨越雙黃線開過去,一定違規 2.下車找車主,也是違規(像我家這邊深夜也常常找不到車主)

3.倒車換路走,也是違規 4.迴轉,一樣違規 5.把車改造成能噴射彈跳過去,改裝還是違規

6.路人浩克經過,幫忙把車抬過去(目前想的到的就這個,不知道有無違規)

唯一能想到不花錢的解就是停在車後面報警處裡...深夜沒得拖吊也沒關係,警察指揮過去就好

另一個就是違規過去,自己拍照檢舉自己繳罰單了

不知道都不會違規的網路大大,這種情況都是怎樣開過去?

還是都浪費時間和社會成本報警處理或自己誠實的檢舉自己繳罰單..

其實還很多這種問題,舉2個例子..

像如果騎機車在沒有警察指揮的路口,待轉區停滿了,想待轉怎樣能不違規

能想到的大概只有放棄直直行....

但如果倒楣時也可能有位子,在減速騎過去時剛好被後面違規的機車停好,那就鐵定違規了

還有像行人走騎樓遇到違規放汽車雜物等等..旁邊就是馬路,要怎樣不違規"即時"過去?

最後,非出厰就安裝好的行車紀錄器與隔熱紙(一定要型錄上有載名),自行安裝或業務交車時安裝..

以前我確定有違規,因為有朋友被開單過,這種現在還算違規嗎?還是跟以前一樣看警察要不要開單而已

外場保養安裝非原廠螺絲.輪胎.雨刷等等東西也算非法改裝嗎?

hadesczw wrote:
不是你們只想享受便利帶來的後果嗎?

多個物流車助手那全部商品漲價你們要嗎?


東京都內已經推行多年了 物流業者不能違停上下貨

結果幾大超商 勞森/小七/全家.....都沒有在東京都內漲價


哈哈哈哈哈

hadesczw wrote:
多個物流車助手那全部商品漲價你們要嗎?...(恕刪)

便利商店的商品是最貴的好嗎!
為了便利,大家早接受便利商店的商品比較貴,
應該沒人在意商品有多貴吧!







兩次不同時間不同輛車 小七物流車的停法。三線道直接停在中線跟外線車道中間。 小七應該沒有在管交通安全問題

這車,八成是外地車?衰到!

在忠孝東與仁愛間的「名人巷」內行駛,不僅要慢、更要左右看!

碰車或碰人,都晦氣又傷荷包

我是嘎嘎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恕刪)


所以這時候"應注意而未注意"就發揮其功能了不是嗎?
很多人開車"行雲流水"管他別人安不安全,這種小條路有視線死角還可以開這麼快,不就是我們常說的"早晚會出車禍"的開車方法嗎?
車禍以不發生為原則, 白車這種開法, 就是枉顧他人安全的開法, 沒啥好說的~!
撞得起就要賠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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