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風0823 wrote:我是高雄人,客觀的說一句,其實高雄的快車道真的不多 我看很多啊 哪裡不多?自由的風0823 wrote:哦⋯⋯對了,不是只要是內側車道就叫做快車道 沒錯喔 但也不是只要是禁行機車道就叫做快車道自由的風0823 wrote:決定白牌機車能不能騎在內側車道的是看地上有沒有禁行機車的字樣 不一定喔 還要看車道數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法條裡面,很清楚的,"快車道"三個字;大多數人,考完駕照,就只會開車,不再讀法條了。不讀書就算了,還自以為是,更自以為是"執法者"。
跟手扶梯靠右一樣,愚蠢的政府會笨死一個國家雙北至少有發現自己的愚蠢之處,趕快把電梯靠右取消掉,但是卻沒有標示“不必靠右”的勇氣但台灣政府沒有。只要繼續把機車往路邊趕的一天,只要繼續強迫二段式左轉的一天,台灣交通就不會有民智開啟的一天。
我騎車也開車,一般兩線道的內車道是快車道、外車道是慢車道是沒錯。但往往許多開車的朋友誤認為機車不能行駛兩線道的快車道。其實若該道路路面無標寫紅色「禁止機車」之警示則是「共同車道」汽機車皆可行駛該快車道(若三線以上就皆會標該警示),但輕型50cc機車及腳踏車皆不得行駛該快車道,只能乖乖行駛左邊最外車道。
.展哥. worte:不違規和道德觀感是兩回事,機車騎在沒有禁行機車的快車道雖然合法但不符合道德規範就像男人進女廁也是合法但是會被當成變態啊 就跟塞車時汽車就主動開進有分隔島之慢車道,雖然合法,但是我還是要說一句"真賤"
arno worte:我騎車也開車,一般兩線道的內車道是快車道、外車道是慢車道是沒錯。但往往許多開車的朋友誤認為機車不能行駛兩線道的快車道。其實若該道路路面無標寫紅色「禁止機車」之警示則是「共同車道」汽機車皆可行駛該快車道(若三線以上就皆會標該警示),但輕型50cc機車及腳踏車皆不得行駛該快車道,只能乖乖行駛左邊最外車道。 整篇一堆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