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二高遇到飆車族!

我看完樓主第一篇的文章猜想~樓主的意思是當時正要進入ETC?,所以開在內線這個我認為很合理,而這些開很快的等於是用惡意逼車的方式(跟大車逼小車的方式)把樓主逼到非ETC車道,如果是這樣樓主的開車方法沒啥可議的(除樓主車的速度在進入收費站前,超過時速110公里)。

PS*目前的問題除了雙方的速度跟開車方式,另外後方開180是不太可能的一定會撞上來(180不知道樓主有無開過,120~140的車子看起來是停在原地的),而且晚上根本無法看出前後車的速度。






樓主~
小弟今天晚上從南二高路往竹田收費站(快到前)、遇到後方有閃大燈

很囂張、整排車他們都閃大燈、一路鑽來鑽去

我開時速110左右(依我的時速、對方車隊大概都有180的時速)

快凌晨1點多的時候、忽然後方的休旅車狂閃大燈、我嚇到(因為閃完之後直接開遠燈照你)、

開車族的都知道、夜晚被閃遠光燈、會刺眼!我先開一邊讓他過、沒想到後方出現大概有

5台都將近90KM的速度衝過竹田收費站(ETC通道)、簡直不要命了

第一次閃大燈、我已經打右方向燈(換到外線)讓車了、不曉得在急什麼、還開遠光燈

真是有夠囂張的!(五台都是休旅車、我只看到2台是FX35、一台是保時捷)

一堆又一堆的事~~
enotsdlo wrote:
小弟我在二高上就算遇到路邊紅斑馬也是開115km/hr
從沒被拍過超速
110km/hr+10km/hr(寬限值)=120km/hr
超過才叫超速...(恕刪)

超速就超速,還講那麼多.....
小偷沒有被抓就不是小偷了嗎??
那如果開100的被您以115超車,
別人車上也有長輩,嚇到尿庫子
那是不是也要PO上來OOXX一番呢??
aglow wrote:
在下也有心中疑問1....(恕刪)

哀!速度只是依小弟我的判斷的(夜晚還是根據我的儀表版來做判斷的)...
因為離收費站已經快到了..我當然有減速至40左右..飆車隊的速度衝很快近ETC(只是判斷對方時速)

其實這些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一般用路人的感覺不好罷了..被硬逼車道
南波萬 wrote:
超速就超速,還講那麼...(恕刪)


我看你發言真的很偏激....大家純粹PO文來抒發一下而已...
你又不是評分員(也沒領你的薪水)..為啥你要這樣說別人
心裡有病阿

不贊同大可緩和用詞...換做是你..假設..被逼換車道發生意外..少一隻手..我看連打字罵人
都要哭
tck7237 wrote:
大大這是指什麼意思阿
看不太懂耶

遇到惡意逼車,明明有其它車道可超車,卻不超車硬跟著車屁股者(前提是不佔用超車道)
就洗個擋風玻璃讓水花噴濺到後車的擋風玻璃上,水花就會因為視線看不清而減慢速度,不再惡意跟車
內車道就是超車用, 沒人家快就得讓...
至於對方開多少超不超速那是國道警察領我們稅金在管的

一碼歸一碼!
台灣驗車法規全世界最無理
Pussycat wrote:
內車道就是超車用, ...(恕刪)

你可以看完我的用意嗎?

我並沒說我不要讓她們..當下閃大燈第一次.我已明快打出右方向燈..

只是他們很趕等不及我閃出內車道...直接開遠光燈照射...

感覺不好.

一碼歸一碼....有必要惡意逼車嗎?...難道我閃出外車道前不需看一下有無來車?
還是你都直接閃出外車道(就算時速300K你也照閃出?)

要超車,閃一下燈就好了,不用開遠光吧,只能說很危險!

至於樓主佔用內車道部分,也不用各位大哥的文字討伐

國道自然有警察抓違規!
官方說法 wrote:
我看你發言真的很偏激...(恕刪)

哪裡偏激了??
麻煩指出??
官腔官調的....
你舒發,別人不能舒發??
就算超車也不能超速
樓主也說有讓道了
還是說進口車超速就要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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