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晚上從南二高路往竹田收費站(快到前)、遇到後方有閃大燈
很囂張、整排車他們都閃大燈、一路鑽來鑽去
我開時速110左右(依我的時速、對方車隊大概都有180的時速)
快凌晨1點多的時候、忽然後方的休旅車狂閃大燈、我嚇到(因為閃完之後直接開遠燈照你)、
開車族的都知道、夜晚被閃遠光燈、會刺眼!我先開一邊讓他過、沒想到後方出現大概有
5台都將近90KM(個人判斷)的速度衝過竹田收費站(ETC通道)、簡直不要命了(快到收費站時我已減速大約40K)
第一次閃大燈、我已經打右方向燈(換到外線)讓車了、不曉得在急什麼、還開遠光燈
真是有夠囂張的!(五台都是休旅車、我只看到2台是FX35、一台是保時捷)
請回文大大順便點出小弟我錯在哪?我按照規矩不超過110K..
就算我開在內線道對方要超車是這樣逼人的嗎?
看回文的大大們好像沒人對於這種飆車行為有不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