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行人專用號誌

好好看一下維基百科,了解一下甚麼是行人專用的號誌。

照片上那明明是給行車看的號誌被說成是給行人看的,這是哪個縣市的警察??我非常的好奇...

如果被開單的是我,我當場就發飆拒簽收了,不是每個人法律常識低能到跟鄉下警察一樣...(做業績做成這樣...)

台灣有很多無固定時段的紅綠燈,就是行人要自行按鈕才會轉紅燈好方便過馬路,即使如此,那個燈號還是給行車看的。
闖紅燈....
...
...
闖哪個紅燈?

那個燈號不像給行人用
小兒麻痺頭抬不起來怎麼看
行人用的要用小綠人吧
h299100 wrote:
如圖上是T型路朋友是...(恕刪)

h299100 wrote:
如圖上是T型路朋友是...(恕刪)
今天才發現原來雞腿已經開始可以換員警證了
如果不是很趕,車子又不是很多,我才會在內側車道待轉,不然我也是怕死,乖乖在劃圈圈的地方等。
中間直接轉才危險吧!
對向車一直來,同向車一直刷
一個汽車低頭族撞上來,他的板金凹了,機車騎士命沒了...
撞死人的10萬元交保,繼續正常生活~
這開「闖紅燈」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啊!
1、它沒有「待轉區」,也不需要待轉。
2、所謂闖紅燈,就是紅燈後你的前後輪還通過停止線,有沒有符合呢?
3、就算真的要待轉,也不是在「紅燈時」闖紅燈過去待轉,有待轉過的人回想一下就知道,是在綠燈時過去待轉區。
所以你朋友(還是你?)在不需要待轉的地方,闖紅燈去做待轉的動作,實在不知道這樣子怎麼申訴…
這類路口有時還是要假裝有個代轉區比較安全,
騎在內側車道等待左轉,
不要當自己是汽車,
很危險的.

機車2段式左轉,
被洗腦的還有其他用路人,
當你依正常方式左轉時,
其他用路人會不會注意到就再說了.

今天遇到一個阿婆,
在她後面時,
就覺得她在猶豫不定了,
離她離得遠遠的,
以為她是要左轉,
從內側車道一口氣變換好幾個車道右轉,
神猛阿.

交通法規是保障用路人行之安全,
但某些部分真的照做,
死的更快.
我支持樓主朋友申訴

這個號誌燈絕對不是行人專用號誌

另外

若是我。 為了安全。我也會跟樓主朋友一樣。兩段式左轉。
tedjackyx wrote:
一個汽車低頭族撞上來,他的板金凹了,機車騎士命沒了...
撞死人的10萬元交保,繼續正常生活~ .(恕刪)

10萬元交保不代表10萬元了事,收入不夠高的等於這輩子來做義工了耶。
knift wrote:
這開「闖紅燈」完全合...(恕刪)

大大您好,我發文時就有說是直行綠燈時到紅圈處等到T巷子綠燈時才通行,還被開闖紅燈才請問大家的當時朋友是提醒我說要小心,因為他被開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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