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1.8萬罰單透天厝被法拍?罰單我看根本是蓄意賴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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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狩獵者 wrote:
https://ne...(恕刪)


生活態度決定了自己的命運。
該繳的錢不早一點繳,假裝沒看見,結果越欠越多,變得更難面對,如此惡性循環,最後連房子都賠上去了!
a001155 wrote:
幾年來積欠的交通違規罰單總金額超過5萬元,因部分屆期無法強制執行,得執行者金額為1萬8000元(恕刪)

開雙B的朋友說:罰單來了不要理它,自然會消失。
我一直以為是虎藍
看來是真的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快成功
最後1.8萬交通罰金再取消
就成為一直違規卻不用繳罰單的男人
大家要祝福他
說不定將來出書教大家如何違規卻不用繳罰單
收到的版稅可以買帝寶


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因未繳交1.8萬交通罰金,名下市價250萬的房子竟遭到強制法拍。根據了解,陳男家裡僅靠他一人做粗工賺錢、經濟並不寬裕,三餐幾乎是一碗泡麵配一罐醬瓜解決。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男與妻子離婚多年,育有2名就讀高中的兒女,為了讓他們專心課業,並未要求孩子們去打工賺錢,家中經濟由自己一肩扛起,平日三餐也幾乎是一碗泡麵配一罐醬瓜打發。

慘遭重罰的陳男表示,自己一天工作超過8小時,工作內容大都是搬磚頭和水泥粗工,因長期在外工作很少回家,催繳罰單的掛號信皆由母親簽收,但媽媽識字不多,沒告訴他有重要郵件。今年1月底返家時,有買主上門要看房,才驚覺屋子已遭法拍。

據實價登錄,陳男房產市值約250萬元,但卻以135萬元的超賤價遭執行署法拍,扣掉土地增值稅、抵繳罰鍰及各行政手續費後,大約只能拿回100萬元。對此陳男直呼,不合理;他的母親也多次到執行分署下跪,希望可以法外開恩。由於多名監委認為,該行政執行違反「比例原則」,已自請調查,房子目前屬「暫緩點交」狀態。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本來想說
好可憐喔政府搶錢

可是看到嗯?酒駕?
政府做得好!!!!!!!!



只是他的家人真的很可憐
eeone2019 wrote: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男與妻子離婚多年,育有2名就讀高中的兒女,為了讓他們專心課業,並未要求孩子們去打工賺錢,家中經濟由自己一肩扛起,平日三餐也幾乎是一碗泡麵配一罐醬瓜打發。

慘遭重罰的陳男表示,自己一天工作超過8小時,工作內容大都是搬磚頭和水泥粗工,因長期在外工作很少回家,催繳罰單的掛號信皆由母親簽收,但媽媽識字不多,沒告訴他有重要郵件。今年1月底返家時,有買主上門要看房,才驚覺屋子已遭法拍。

據實價登錄,陳男房產市值約250萬元,但卻以135萬元的超賤價遭執行署法拍,扣掉土地增值稅、抵繳罰鍰及各行政手續費後,大約只能拿回100萬元。對此陳男直呼,不合理;他的母親也多次到執行分署下跪,希望可以法外開恩。由於多名監委認為,該行政執行違反「比例原則」,已自請調查,房子目前屬「暫緩點交」狀態。


其實也不算賤賣

買法拍屋是有風險的,比如說遇到無賴流氓之類的,所以價錢低也是正常的

另外有多次酒駕紀錄,不借酒省點錢嗎…
pighead.jen wrote:
欠1.8萬房被拍賣「(恕刪)



以下是前行政執行署台南、桃園、台中行政執行處長的檢察官邱雲昌對此事的評論, 值得深思


欠1萬8千罰鍰房子遭法拍 檢察官批「無能比貪污可怕」
2020-04-16 12:48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曾擔任行政執行署台南、桃園、台中行政執行處長的檢察官邱雲昌,針對基隆市陳男積欠1萬8000元交通罰鍰,陳的一棟3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法拍賤賣,邱雲昌認為「無能比貪污更可怕」,他建議執行同仁加強法學素養、執行方法,避免累似案件發生。

陳男遲未繳納1萬8千多元交通違規罰鍰,導致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以135萬賤價法拍出去。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執行署人員曾找鎖匠進入陳男家瞭解屋內結構及財產,即可發現屋內有動產電視機、冰箱、冷氣及家具等,已超過2萬元,而執行標的只有1萬8000餘元,捨棄動產查封而改為不動產查封,顯然已構成違法超額查封。

台中地檢署資深檢察官邱雲昌,他於2003年至2011年擔任行政執行署台南、桃園、台中行政執行處處長,期間在部務會議針對「如何建構一支優秀的行政執行團隊」做專題報導。

邱雲昌強調「無能比貪污更可怕」,所謂無能就是欠缺專業能力,甚至毫無專業能力,試想,行政執行同仁如行政執行法令素養不足,欠缺執行技巧、方法,則缺失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這些缺失,不是應執行的未予執行,就是不應執行卻橫加執行。應執行而未執行就政府而言係減少財稅收入,此與貪污無異,而不應執行卻予執行,就人民而言係政府強取其財物,此與盜匪何異?不得不慎。
重點不在陳母是否識字,而是陳母沒簽名,簽名是偽造的。

如果簽名真的是偽造的,這個拍賣結果還算合法有效嗎?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33423

陳志龍表示,陳青旭母親不識字,拒收掛號信,但執行署的送達證書,卻稱是合法送達,還有陳母的簽名,筆跡明顯與陳母不符,有偽造文書的問題,「這裡頭很多奇怪的東西,一堆小動作。」 
stars80617 wrote:


說母親不識字,連...(恕刪)
yurue wrote:
重點不在陳母是否識字(恕刪)


你就聽犯罪者單方面說詞?
不識字代表連自己的名子都不會寫?
來查封對方都沒講要來幹嘛?他媽也都沒問?
現在就整個國家機器動起來就為了對付他?
被害妄想症是多嚴重!?
一直打悲情牌真讓人噁心
yurue wrote:
重點不在陳母是否識字...(恕刪)

去鑑定筆跡不就知道了

其實不識字可以蓋印章
沒印章還可以蓋手印
他們家只是不想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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