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為不二罰?這樣合理嗎?

沒關係,習慣這樣開車的駕駛,遲早會學會的,以後還有很多單子等著他繳
EZGM1 wrote:
我檢舉兩次,一個是未依照地面車道左轉,第二個是闖紅燈
闖紅燈:成功舉發
在直行道左轉:不舉發,因為同一行為觸犯多項交通違規-以舉發一次為原則-請勿重複舉發本案



下回隔三天下送第二件試試
這很看警察,在台南(天堂區),一罪不兩罰,且警察都挑金額小的開咧
不同天檢舉,剛好跨區就分區域檢舉,這也是看警察,警察那邊車牌key下去都有資料,
只是看他要不要開而已......
像天堂區這邊是分天或分區都沒效,只會開一張
交通處罰罰鍰是為了矯正用路人的違法行為
有挑從重的法條進行處罰已經足夠
一定要兩條一起罰的用心在哪?
想想你的初衷
還是你就是看他不爽
希望他死很慘 ....
那這種心態我無法支持!
我討厭部分的檢舉魔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Andrew_SCM wrote:
一定要兩條一起罰的用心在哪?...(恕刪)

應該就是看拉機黃不爽
按照樓主的描述
該駕駛屬於一行為違反二個規定
又違規行為發生在相同地點
承辦員警依照行政裁量權
二個違規合併處罰較重的一項
並無違反行政程序規定
如果違規行為發生在二個地點(門牌號碼不同)
例如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與闖紅燈
就可以分別處罰
eeone2019 wrote:
警方挑重的罰
已經要感恩
更多是員警懶得開

對啊
現在警察有夠懶
EZGM1 wrote:
檢舉一台計程車他堅持(恕刪)

樓主不用那麼生氣,
其實是員警不舉發的理由用錯,
這是兩個行為沒錯,
但是直行車道左轉彎不舉發是對的,
因為旁邊沒有劃設雙白線的左轉專用道,
(看你影片截圖是車道線,Google地圖是雙白線,應該是常有人被檢舉,所以改了)
我常檢舉左右轉車道直行或直行車道左右轉彎,
才發現原來舉不舉發和雙白線有關,
和地上劃設的行車指示線沒關係,
這就是法條的漏洞,常檢舉才知道這問題所在
不過台北市市民大道下某一個右轉專用道是有例外(理由是怕擁塞),
也是檢舉後才知道,方便我以後直行不怕被檢舉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chen.jackson wrote:
要分開檢舉,第一天檢舉一項,第七天再檢舉第二項


正解 這樣承辦員警會不同人 就都會開單了 樓主下次請這樣做
沒看到樓主上傳檢舉系統的影片,
若單看截圖,
並無車道指向標示,
因此無法明確證明該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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