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Uber司機是想鬧大拿錢吧
但是...如果真如樓主說的,對方以飛快的速度開過去
如何能夠僅造成極微小的擦傷,且被擦撞的機車還沒倒沒傷可以直接騎走
另外擦傷位置也是問題
如果位置太低,機車根本不可能有車殼可以擦到那個位置...
那那個傷就不太可能是這次事故造成的
這就是標準的輕微車損車禍, 當下對方沒要求你留下來處理. 而你卻當沒事, 當下機車騎走
而他當下卻報警處理了

車禍現場是巷弄路口. 汽車跟機車似乎都沒減速確認來車.
1. 汽車車損部分, 他需要證明是這次車禍機車刮傷. 調閱錄影需要清楚證明有刮到
2. 人損部分, 需要有醫院驗傷證明
3. 此種狀況不會直接到法院. 只會先開地方調解庭. 由調解委員委員去認定應該要賠多少 (但此時對方一定會獅子大開口, 因為他知道肇事逃逸是一年以上罪. 老人家會害怕)
4. 這種事擺明就是欺負老人家, 欺負不懂法律的. 但法律規定如此, 只能花錢消災

此事只是輕微刮傷. 如果對方沒獅子大開口, 就好好跟他談賠償
1.婦人不見得違規,所以責任不一定全是婦人,因為沒有紅綠燈,也許汽車還超速勒
2.台灣法官會裁量合理性,他的精神損失真的很好笑,不是車主說了算,感覺就是想坑錢

除了確認有碰撞且是婦人有違規,婦人才需負責維修費用
此外其他的賠償要求大都不會成立,對方美國求償新聞看太多了

婦人可以說我以為沒碰到就離開了,不要被肇逃兩字給唬住了
要告人是要有證據的不是嘴巴說怎樣就怎樣
到檢察官那哩,對方要能證明刮傷及身體傷害與事故有直接關係
能造成汽車駕駛這麼嚴重的身體與精神傷害而機車沒倒沒受傷,這是看到鬼了
再加上事發當時的路權相對關係與有無違規
汽車駕駛極有可能被檢察官訓斥一番,不起訴結案
對方要是用虛假證據告刑事,很有機會反送他一條誣告,這算是重罪~
K4481 wrote:
1.沒撞到 會有損傷(恕刪)
不管要怎樣賠償 都需要舉證 保障雙方的權益 沒辦法坐地起價的
騎山貓甩尾 wrote:
不用糾結有沒有「撞到(恕刪)


這個一定要糾結(人員受傷或許跟有沒有撞到無關,但是車損一定是有撞到東西)

可以是因果關係

但是要知道造成這個車損問題是不是直接影響
1. 車子損傷(toyota),應該賠他一片烤漆。
就陪牠一片烤漆

2. 對方表示脖子挫傷,要求醫藥賠償
請對方提出證明是此次車禍造成脖子挫傷,告知不然上法院牠也是要提出證明給法院

3. 因為受傷,至少一個月無法開uber,要求無法工作賠償。
如果不是,就與此次車禍無關,一毛不賠
如果是,再來看對方平均月收入多少再談

4. 因為受到驚嚇,導致這幾天都無法睡眠,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告知對方你親戚70多歲,被你這樣一搞精神損害更大
最好去看一下心理醫生順便開個證明,誰賠誰都不一定

只有怕麻煩的人才想用錢解決問題,就讓法院判!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對方才脖子挫傷,檢察官應該不會提出拘留你親戚
就跟對方說..根本沒擦撞阿.~~!!
當初同事在路口左轉.~!! 後面一台機車倒車.~!!
警察過來就在地上找擦撞物證.~!! 地上乾乾淨淨...我同事也沒車損.~~!!
後面那台車才說是自已倒車..跟我同事沒關係~!!
有擦撞..怎可能車子無傷.~
別鳥對方.~!! 請對方拿出證據再說.
sangelay wrote:
這個一定要糾結(人員受傷或許跟有沒有撞到無關,但是車損一定是有撞到東西)

可以是因果關係

但是要知道造成這個車損問題是不是直接影響


痾...其實我看不太懂你想表達的
我這邊再解釋一下

我說的不要糾結主要是
「不要用有沒有直接碰撞來去判斷有沒有肇事」

有些人覺得又沒有撞到 怎麼會有肇事責任
但實際上就算沒有撞到
如果的車禍是有因果關係的話
那就還是有責任

ex: 閃路邊違規停車而跌倒, 前方突然切換車道導致後方車輛自摔...etc
zuzu2008 wrote:
一位親戚70歲的婦人(恕刪)


其實,老人怕的是上法院,

可能是經歷早期威權統治,莫名的害怕!!

很多我們覺得上法院沒啥,就釐清真相,

有些也就只有民事,沒有刑事之虞~~~

但這些老年人就害怕上法院,怕一不小心就會被抓去關一輩子,永不再見天日!!

所以,還需要樓主好好開導,很多事情的處理也要跟前跟後~~~

有時,一件沒啥的事,在老人眼中就是驚天動地的大事,

樓主好好擔待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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