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親戚70歲的婦人,一周前晚上9:00騎機車經過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巷弄路口,右邊一輛uber汽車沖過來,機車緊急停,汽車過了幾十公尺也停下來,汽車的副駕下來一個人,一路走過來三字經開罵,由於當地沒有路燈,也沒有任何行人,這個婦人很害怕就跑了。
一小時之後,警察找上門來,這位婦人因為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前往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出示對方的損害狀況,車子下緣有1道5公分極細微的刮痕,婦人機車沒有任何傷痕,也沒有摔倒。
警察也有調閱路口影像昏暗的監視器,就是一輛汽車高速駛過,然後機車刹停。

昨天有打電話給這位30幾歲的年輕人,對方只表示不拿出誠意來解決,就法院見。因為這位婦人從來沒有去過法院,每天都非常害怕,問我應該怎麼樣,我也搞不清楚。

請問一下
1. 車子損傷(toyota),應該賠他一片烤漆。
2. 對方表示脖子挫傷,要求醫藥賠償
3. 因為受傷,至少一個月無法開uber,要求無法工作賠償。
4. 因為受到驚嚇,導致這幾天都無法睡眠,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以上這些賠償一般行情是怎麼樣,另外請問一下肇事逃逸在交通法規上罰責是什麼?
文章關鍵字
zuzu2008 wrote:
一位親戚70歲的婦人(恕刪)


要看影片是否真的有撞到~~

如果看不出來請對方舉證,如何判斷確實是他造成的。

一切都拿證據說話。

如果沒證據,大可不用理會對方需要賠償的部分。

肇事逃逸也不是警方或對方所說就能夠成立
告訴都要拿出證據,醫療證明及醫生建議,汽車傷痕可比對機車位置..
等檢察官來傳票再說,拖時間吧..
zuzu2008 wrote:
一位親戚70歲的婦人,一周前晚上9:00騎機車經過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巷弄路口,右邊一輛uber汽車沖過來,機車緊急停,汽車過了幾十公尺也停下來,汽車的副駕下來一個人,一路走過來三字經開罵,由於當地沒有路燈,也沒有任何行人,這個婦人很害怕就跑了。
一小時之後,警察找上門來,這位婦人因為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前往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出示對方的損害狀況,車子下緣有1道5公分極細微的刮痕,婦人機車沒有任何傷痕,也沒有摔倒。
警察也有調閱路口影像昏暗的監視器,就是一輛汽車高速駛過,然後機車刹停。

昨天有打電話給這位30幾歲的年輕人,對方只表示不拿出誠意來解決,就法院見。因為這位婦人從來沒有去過法院,每天都非常害怕,問我應該怎麼樣,我也搞不清楚。

請問一下
1. 車子損傷(toyota),應該賠他一片烤漆。
2. 對方表示脖子挫傷,要求醫藥賠償
3. 因為受傷,至少一個月無法開uber,要求無法工作賠償。
4. 因為受到驚嚇,導致這幾天都無法睡眠,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以上這些賠償一般行情是怎麼樣,另外請問一下肇事逃逸在交通法規上罰責是什麼?


其實有沒有撞到

你親戚自己會知道

而判賠..

一般最多就車子的烤漆加刑事責任

其他的沒辦法成立因果關係的話..跟本不用想
黑羽斷翼 wrote:
其實有沒有撞到你親戚...(恕刪)

肯定是有擦到,所以烤漆肯定是要賠的,我也跟他這麼說的。
沒那麼好上法院,驗傷要甲種診斷書,要大醫院才能開,醫生也怕亂開會被傳喚出庭作證,挫傷可以用超音波掃描,不是嘴巴講講而已
如果真的沒碰撞做筆錄堅持未發生碰撞,對方很兇怕被打所以離開,並請他們先拿出有碰撞的證明
如果有擦到該認賠就認賠,但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就上法院,法官會做合理的判決
zuzu2008 wrote:
1. 車子損傷(toyota),應該賠他一片烤漆。
2. 對方表示脖子挫傷,要求醫藥賠償
3. 因為受傷,至少一個月無法開uber,要求無法工作賠償。
4. 因為受到驚嚇,導致這幾天都無法睡眠,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以上這些賠償一般行情是怎麼樣,另外請問一下肇事逃逸在交通法規上罰責是什麼?


1.沒撞到 會有損傷? 請對方出示撞到時的影像 來證明該處是婦人撞到的

2.挫傷 請醫生開立證明是因為此次撞擊造成的

3.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 內容要有需要休養一個月 無此段內容證明上法院也不會判賠
4.精神賠償這更好笑了 法律上沒有一個標準 但需要提供多次因此次車禍 造成的精神科就醫證明

並要有醫生開立診斷證明你因這車禍無法入睡內容

另外要告沒這麼容易 以本人上提告的經驗 如你說的狀況 根本告不贏 還要付一筆裁判費

一般人聽到這就打停了 除非能證明100%對方錯 告的贏 才會繼續告下去

還有上法院根本就不用怕 有些事給法官判 比私下處理好多了
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
汽車機車擦撞..汽車小擦傷可能只有烤鈑問題...汽車駕駛人會受傷?

驗傷單拿出來再說...不然覺得只是要硬凹刑事責任的...

另肇事逃逸罪的前提是致人死傷...只有車損不在刑185-4範圍內..
zuzu2008 wrote:
一位親戚70歲的婦人,一周前晚上9:00騎機車經過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巷弄路口,右邊一輛uber汽車沖過來,機車緊急停,汽車過了幾十公尺也停下來,汽車的副駕下來一個人,一路走過來三字經開罵,由於當地沒有路燈,也沒有任何行人,這個婦人很害怕就跑了。
一小時之後,警察找上門來,這位婦人因為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前往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出示對方的損害狀況,車子下緣有1道5公分極細微的刮痕,婦人機車沒有任何傷痕,也沒有摔倒


就讓他告就好了

至於要求償什麼

告人講求證據

就請那年輕人找證據出來囉

zuzu2008 wrote:
一位親戚70歲的婦人(恕刪)

這種就讓他去被檢察官罵翻好了,一道五公分細微傷痕的刮傷可以讓人脖子挫傷,一個月無法開Uber?那他可能是玻璃娃娃根本不適合出門上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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