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綠燈直行對方紅燈逆向侵犯侵犯直行車路權怎說對方跟樓主同方向....而且路上有畫該死的禁行機車怎看都是機車是肇事主因.....如果這樣來被判有過失的話台灣司法GOOGLE街景樓主要花3000做事故鑑定也來不及了就祈禱交通隊的承辦員警有認真去找監視器畫面跟歸檔跟影片檔沒刪掉.......在祈禱在偵查庭的時候遇到謹慎一個有看過影片的檢察官
greengoblin0131 wrote: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恕刪) 樓主只有強制險 ?我的車子 10 年還開不到 7 萬公里,平均一個月開不到 2 次,除非去外縣市, 不然每趟也很少超過 20 公里,以上代表我很少也很懶的開車出門,但是沒有基本的保險我是不敢開出門的 ...前幾年遇到被機車從我的正後方撞擊,一樣是對方受傷住院, 我沒有事情,但是在台灣對方都住院受傷了,一定就會要東要西的, 真的會很煩,所以只能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後來還是被對方要了近 30 萬,還好保險公司願意賠, 我是一毛都不用出,趕快簽完和解書就不用去煩這些事情...
用火燙燙一月才剛發布民事訴訟法的修正條文增訂第249條第1項第8款規定「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或依其所述的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或判決駁回之。」跟他兒子講,如果他要濫訴後續你可於同案反要求原告支付日費、旅費、律師費等款項,法官若認為案件確屬濫訴,可命原告支付相關訴訟費用。到時候說不定是他媽還要付你薪水
你是直行車,且是綠燈狀態, 並非是剛從紅燈變成綠燈, 也就是說對方騎機車已明顯違規,有可能有闖紅燈的行為, 並逆向.個人曾經也有被威脅勒索的經驗, 既然對方想告你, 建議不用跟對方囉唆, 為了避免被對方反告上勒索, 威脅等..直接有法律程序的心理準備, 你應該也尚未收到存證信函吧 !現在所有與對方談話,都要進行錄音, 錄影存證, 先保護好你自己. 可先準備好證據 , 找律師請教 ( 有的市議員有提供免費律師諮詢服務) , 開始走正常程序. 市議員為了選民服務, 也會出面協調, 都有律師在. 可以把協調的過程錄影, 也當作證據.當時我是到警局備案. 說明理由後,並提供證據, 給警察, 也說明我已經請律師開始進行寄送存證信函. 準備走法律程序, 要告對方威脅, 勒索 , 有人生安全顧慮 , 要求警察開出三聯單, 留下紀錄. 並與警察一起到對方家裡..記得當時警察派了一部警車, 2 部機車. 後來警察查對方資料, 才知道對方有吸毒前科, 想必要敲我一筆. 最後對方也自知理虧..沒有走上法庭. 切記, 從今天開始, 所有動作只要與對方有關, 都要留下紀錄存證.對於這種人, 真的不要客氣,,不要為了上法庭, 懼怕, 上法庭, 有機會再反告他.告他請求精神, 勞務損失賠償..
走上法庭是最終手段, 一般人不會閒著去上法庭, 畢竟要請假, 且不可能一次就會判決..傷民又傷財..但遇到這種人, 有理講不通, 也是沒辦法... 就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如同碰瓷或是故意製造車禍, 故意違規蓄意造成對方事故 , 這些人即使知道自己不對, 想著好歹也可以敲一筆, 這種觀念並須被糾正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