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09/0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汽車 無受傷
對方:機車 有受傷送醫 骨折住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做筆錄 無移動車輛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強制險
對方:不清楚,一下說有一下說沒
五、事實經過: 我方車綠燈要過馬路,時速約30km左右。對方機車闖紅燈且逆向撞到我方汽車,對方騎機車有受傷送醫院,以下附上行車記錄器影片(約30秒處)
六、問題: 我方原本車子擦傷也沒跟對方算,也有用強制險幫對方出了4萬多醫藥費。但對方一直想把受傷無法工作的薪水和看護費算到我方頭上,這點我方無法接受,因為已經過了六個月,因此對方就提出民事過失傷害(?),前陣子對方兒子還打電話來說他知道是他們自己的錯,但被他媽煩得受不了,希望我們能再出來談賠償的金額,我方沒理他。
1. 請問這種情形,我方該如何自保,從影片來看過失傷害應該不會成立吧?
2. 錄音對方自知自己有錯的對話內容當證據有用嗎?
3. 事發時車子有凹痕及擦傷但沒很嚴重而且也是老車所以就跟對方說算了,現在想跟對方追究我方的車子的損傷還來的及嗎?
謝謝各位
greengoblin0131 wrote:
[車禍]對方過失反而被告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09/0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汽車 無受傷
對方:機車 有受傷送醫 骨折住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做筆錄 無移動車輛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強制險
對方:不清楚,一下說有一下說沒
五、事實經過: 我方車綠燈要過馬路,時速約30km左右。對方機車闖紅燈且逆向撞到我方汽車,對方騎機車有受傷送醫院,以下附上行車記錄器影片(約30秒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4t6OeGDDpQ
六、問題: 我方原本車子擦傷也沒跟對方算,也有用強制險幫對方出了4萬多醫藥費。但對方一直想把受傷無法工作的薪水和看護費算到我方頭上,這點我方無法接受,因為已經過了六個月,因此對方就提出民事過失傷害(?),前陣子對方兒子還打電話來說他知道是他們自己的錯,但被他媽煩得受不了,希望我們能再出來談賠償的金額,我方沒理他。
1. 請問這種情形,我方該如何自保,從影片來看過失傷害應該不會成立吧?
2. 錄音對方自知自己有錯的對話內容當證據有用嗎?
3. 事發時車子有凹痕及擦傷但沒很嚴重而且也是老車所以就跟對方說算了,現在想跟對方追究我方的車子的損傷還來的及嗎?
謝謝各位


1. 對方機車幾乎已經與你同向,只是還在向右切車道中,應該不算是逆向
2. 路口寬闊,視野良好,對方目標很大,速度不快,不是突然出現,為何沒看到他呢?
3. 影片上看來,汽車應該也會有部分肇責,但實際需以法院判決為主
4. 2020/9/9~2021/3/17,看來對方在6個月刑事過失傷害追訴期期限對你提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