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00001111 wrote:
那天我行駛在閃黃燈的...(恕刪)
能夠和解就和解換緩刑吧!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到遠超出自己的能力範圍,就要有入監服刑的打算!
今天不論是閃黃還是閃紅路口,不管我速度快或慢,我一定是確認安全才通過。甚至連綠燈路口都是。
愈無法確認的,速度我一定低到可以確認才通過。
無視線遮蔽的,確認安全無虞的我才會高速通過。
綠燈路口,有視線死角,猜測橫向有可能闖紅燈者,我一定按喇叭示警。
但對你來說,現在講這些都太遲了。
但對有看到這篇的其他人,並不會。
防禦駕駛並不只是單方面對弱勢方呼籲,
對於較優勢的一方,也等同重要。
從另一個悲傷或殘忍的角度來說,感謝樓主提供了我的後代活生生教材,
可以藉以警惕如何規避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