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c1234567 wrote:"幹拎娘! " 值8...(恕刪) 路權被侵占、生命受到危害固然很生氣,但生氣並不是為所欲為的好理由~違規被檢舉要乖乖認命,做錯就要負責但我鼓勵大家不要自己理虧讓人欺負一碼歸一碼我違規侵犯你的權利,你可以檢舉我。但你若問候我家人,我絕對也會把握告你的權利~~
matthew26 wrote:其實抱怨騎士的上了法庭都穩輸的因為騎士沒違法,開車的違規,就這麼簡單,講多也沒用取暖也沒用,因為法律就是法律,當個文明人比較實在 不會有下次的這事如果上了法庭, 不久那裡的雙黃線就會開洞了看就知道是標線施工失誤造成的行車糾紛對方若找上民代一定被改掉另外這騎士講白的就是行車紀錄器大頭症的典型症狀發作啊這種的是我的話按了喇叭警示一下就繞過去了時間多才在那邊和對方犀牛照角
(1).行車紀錄器是證據, 但是有時是反證(2).機車騎太快了, 出事有肇責又受傷, 何必(3).慢慢騎, 汽車出來剛好沒事, 有行車紀錄器時就雄糾糾氣沖沖(不是昂昂, 昂昂有風度, 沖沖沒有), 騎去赴事。(4).改騎單車, 健康又沒事, 要騎快就要靠自已的腿, 靠油門沒什麼了不起。南無水蜜桃 wrote:08/19晚上7點多(恕刪)
bradia wrote:這個騎士滿嘴有的沒的,得了理字,失了面子。影片說人家下車問好,那騎士就是在那一直不停的問好囉?是說那個T字路口,線那樣劃是只能右轉,不能左轉的意思?很有趣。 一個違規左轉..罰款一個公然侮辱..可提起告訴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