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asha 歡迎來我大台南看看 200公尺內大概就可以抓10件違規 (舊台南市!) 還不是以前的台南縣
                                                
                                            
                                                    我就說台南很爛吧 這樣房價居然還漲 明年就開始崩盤了 一群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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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adia wrote:
沒錯,好像也沒辦法處理,說違規不知道違哪條,報警嘛,現在連違停都不怎麼處理了,這種鳥事警察會認真?
講到底還是品德和教養的問題,人品無法改啊
不用花心思理會這種,勞心勞力又沒用,只能祝他一路平安。
換位思考,現在違停【幾乎】無法檢舉,不如樓主就隨意停個地方,紅黃線都可以,有很高機會無事過關。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56
人在車上一樣是違停,只是從立即違規變成要持續三或五分鐘吧,由於機車天生沒辦法用超黑隔熱紙黑到看不到駕駛,所以才會一直龜在車上不走。
不過叫鴿子處理,應該也會裝死不是沒到場就是勸導,如果法條不熟很可能就被鴿子搓湯圓河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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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拉霸占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