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建議大家不要敵視任何種機車。

【台灣沒有機車,經濟會垮台】
照文章的脈絡,是因為機車減少塞車,所以降低塞車的社會成本是嗎?
以美國為例實在不大準,各地的道路、大眾運輸差異太大,地方又大,開車上下班是必需的。台灣和美國的交通狀況很不一樣。
其實也不是敵視機車,是為他們擔心。每天走在剃刀邊緣,實在辛苦。
AG-72 wrote:
三、檢察官應具體證明有未盡注意義務的情況,而非由被告舉證自己已盡注意義務
車禍經鑑定沒有過失的一方,通常會被另一方爭執「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不過鑑定意見書並不當然拘束檢察官或法官的認定,檢察官或法官仍可以參考其他證據後而認為構成過失而起訴或做有罪判決。

但無論如何,每個刑事案件中,車禍一方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能閃避卻沒閃避」的情況,依無罪推定原則,都必須由檢察官加以詳細舉證,檢察官不能空泛推論,而反過來要求被告要證明自己已經盡可能注意了。

這一段說的很對
但是台灣的檢察官, 程度是如何大家是知道的
由於受傷的人提起過失傷害/死亡告訴, 檢察官通常是站在提告的人這邊
而不是基於中立去詳加調查被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能閃避卻沒閃避」的情況
所以才搞得都要被告要自己去證明, 要被告花大錢請律師
但又基於調查權限的關係, 民眾大多基本沒有權限甚至能力調查
於是就變得被原告予取予求, 以刑逼民
日劇王牌律師中, 主角律師向委託人收大錢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要用來調查證據的開銷花費
並且遊走法律邊緣甚至觸犯其它法律才能調查到對被告有利的證據, 與檢警調查有合法的權限不同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第四款規定:被告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問題是被告怎麼知道哪些證據對自己有利, 警方又是否真的會去認真調查?
你怎麼知道檢警不是隨便做做樣子隨便調查?
總結
以刑逼民的盛行, 檢警的怠惰不中立就是始作俑者, 並推波助瀾的主要幫兇
YD799
原因很簡單,依我估算
啊政府都帶頭敵視了
能怪大家不敵視嗎
真厲害,估算大王
要不要去角逐經濟部長還是台銀總經理
由您估算台灣經濟肯定突飛猛進
雙北大眾運輸工具方便的要死
完全找不到騎車的理由
開車至少移動質感是好的
也不用幻想每台機車都是汽車車主
啊!可能估算大王家裡附近連捷運都沒有
抱歉、抱歉,完成在不同層級
完全沒辦法理解您的思維

要不您來估算一下
有停車位產權或長期租賃證明
才有資格購入汽車
會發生什麼事如何
Line群搜尋 Lexus.tw 歡迎加入
敵個頭? 大家都是交通工具並行的!
都是自己在被覺得敵的時候,才會覺得被人敵.....
跟平常人與人互動是一樣的道理. (真的是想太多)
台灣社會需要越來越分裂

當然要更加用力的敵視啊

反正作用力都會在政府身上嘻嘻
台灣的法律很奇怪,以前有新聞,有行人在快車道凸然沖出,要自殺,汽車撞到了,也死了,汽車駕駛先被提過失致死罪,因注意而未注意,雖然後來沒有事了,中間要跑警局,法院的,浪費時間。
這是要怎麼注意,就算是賽車手,賽車,都煞不住吧!
AG-72
看海成花 跑法院不用花時間?不用花錢?審理期間已不會心情煩嗎?如果遇到恐龍法官那不就慘了
看海成花
AG-72 本來就是,你撞人都不用審理的? 萬一是故意撞人的人呢? 更何況這根本不是台灣法律,台灣法律都是抄國外的, 歐日也是這種法好嗎
YD799 wrote:
原因很簡單,依我估算(恕刪)

美國的資料其實沒有參考的價值,因為社會、氣候、人口密度、道路設計等都跟台灣有明顯的不同,
如果要參考,可能要看看有沒有日本、韓國或者東南亞國家的資料。

機車比較靈巧方便,但對於駕駛幾乎沒有保護的功能,
一般道路速度慢加上還有紅綠燈,所以機車鑽縫會造成的問題通常不嚴重,
但想像一下如果大量的機車上快速道路或者高速公路,
塞車的狀況會不會比只有汽車更嚴重?
被汽車或者跟其他機車擦撞會不會比在一般道路產生更糟糕的後果?

台灣應該做的是加強用路人的觀念和努力地將機汽車分道行駛。
到底為什麼「汽車版」一直出現「機車文」啊?

汽車駕駛明明就沒把機車放在眼裡

機車要不要上國道到底乾汽車屁事?
去跟政府申訴、去上媒體嘴政府、去地方抗議,不是很好嗎?
政府讓機車上,不怕的就上啊。汽車要馬服從要馬移民

在台灣開汽車的人幾乎都騎過機車,所以我不懂一直在汽車版發廢文引起仇視有什麼意義?

還是只有那些騎機車沒汽車可以開的人在那邊被害妄想症以為汽車駕駛都敵視機車?

要細數哪邊交通違規比較多,數不完的啦
要細數哪邊人死的比較多,還要扯到酒駕跟其他因素

這兩種霉體整天都會報,不懂報完之後在汽車版這邊還要再看一次
然後還要放進明顯會勾起敵視的用詞意義在哪裡

說不要敵視,內文又引起敵視
gn0203341743
同意,現在是三讀通過多少年了政府裝死,抗議的矛頭是政府,跟著起鬨反對是有甚麼毛病
菩提本無樹,何處惹塵埃,
有人敵視機車嗎?
就算有,也是重機比較高一點。

但我敵視任何一種不守規矩的駕駛或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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