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你是否支持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

advantage wrote:
等廢了天條"《道路交...(恕刪)


廢了這條哪天大貨車因彎腰撿東西撞死前方自小客駕駛也無罪了
真是好棒阿

我想全世界應該沒有一個國家可以不用為過失肇事負責的
只有少部分台灣人會認為不需要而已
而且我敢說這些認為要廢除的人都只想到自小客撞重機
這樣的網路投票公平性不夠 應該要公投
掃地機器人 wrote:
為求投票公平倫理,本...(恕刪)



身為上班都會上國道的駕駛之一,衷心支持,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風險自負,尊重重機車友的選擇
Leonyang1603 wrote:
我想全世界應該沒有一個國家可以不用為過失肇事負責的
只有少部分台灣人會認為不需要而已
而且我敢說這些認為要廢除的人都只想到自小客撞重機

你自己沒碰過就別再說嘴了,

我以前也是覺得臺灣怎麼可能會亂判,

直到我身邊朋友碰到我才相信臺灣的車鑑會真的是亂搞,

朋友開在四線道的路上經過巷口前已經減速道30km/hr,

對方從有"停"字的巷口由對向砂石車車尾突然衝出來,

從發現對方到撞上不到1秒鐘,

明明就是猝不及防,

對方也是未停車確認安全後再開,

這在國外絕對是對方全責,

臺灣的車鑑會還是用天條判我朋友為肇事次因,

我只能告誡我朋友以後一定要保第三責任險,

就像小薛最近分享的"沒保險的車比沒煞車還危險"。
掃地機器人 wrote:
https://m....(恕刪)


執政黨又不是傻了!
掃地機器人 wrote:
https://m....(恕刪)


執政黨又不是傻了!
掃地機器人 wrote:
https://m....(恕刪)


執政黨又不是傻了!
bryantharry wrote:
台灣最根本的問題就是車太多應該先修法  
針對老舊的車或閒置放路邊那種 應該先強制剔除 不然這種車平常不保養 突然上路都是炸彈
例如針對滿15年以上的車 稅金逐年增加加上改成3個月一驗 都是個很好的辦法 

不能符合歐洲排放標準第四期的汽油車,六期標準的柴油車,通通課徵雙倍牌照稅、燃料稅,就可以強制退場了!

你說這樣違反人權?這已經是歐洲很多城市施行很多年的政策了!人家就是要把高汙染趕出市區,避免孩童身心遭受空汙傷害

而歐洲排放標準第四期有多久了?四期是2006年開始實施的排放標準,六期則是2015年,也就是說符合要求的汽油車,最老的都有16年,柴油車也有7年了
整天吵.

沒啥機車人口的韓國也不給上.

人家可是先進已開發國家
Leonyang1603
那麼多已開發先進國家就不提了?
advantage wrote:
你自己沒碰過就別再說...(恕刪)


所以你有碰到過嗎?是你嗎?

身邊朋友又是哪位?強者你朋友嗎?
整天扯什麼恐龍法官,真正碰到的有幾位?
還不都網路上以訛傳訛?

我在網路上就找的到不只一起的撞死人無罪判決

再說誰知道強者你朋友說的是不是真的?
每個肇事的都想把自己講的完全沒錯一樣
喝酒撞進警局都能說沒喝了

之後國民法官制度要實施了,相信這種問題也會大幅減少

重點是你認為法官個人的素質因素,就想要將過失給無罪化?

真希望你知道自己再講什麼
也希望你懂什麼叫比例原則

過失除罪化,以後大家開車做事亂來就好了
因為只要沒有主客觀犯意就是免責
u9207008
一堆法盲的重機族只知道先開噴就高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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