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念聚合體 wrote:附註:這起車禍的違規項目1.汽車違規右轉 (汽車行駛在有分隔線&分隔島的快車道上,不能直接右轉) 你確定交通法規有這條?台中中港路有禁止直接右轉但像我老家的嘉義市新路都有很寬大的慢車道跟分隔島很多條大路都是直接右轉的
這路口比較特別,分隔快慢車道的安全島很大還有不少大樹,因此從慢車道是看不太到快車道的車的,直接從快車道右轉肯定是超瞎的三寶,建議直接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照,但是機車騎士也是騎太快了,這路口來不及反應三寶的違規右轉的。
royle67 wrote:你確定交通法規有這條...(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六、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