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違規內容 "插入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付一點錢可以快速通關,很合理阿
violeter1017 wrote:
陸上行車就像做事,給...(恕刪)


接到罰單 心情爽不爽 你要去問 被開單的車主
把乖乖排隊的眾多守法車主 當盤子 自私的違規行徑 心情會比較爽嗎 ?
被 守法的車輛排擠 大家出遊的玩興被破壞 會比較爽嗎 ?
我 是不知道是甚麼心態會來問 大家 爽不爽........
但是 光看大家的回覆 就蠻爽的了.......
檢不檢舉是一回事。那種平常開車跟蝸牛一樣,看到方向燈就加速的神經病真的會想餵牠吃噴
jason001007
這就跟一堆龜車整天在那慢慢開,然後看到紅綠燈都變黃燈了還離一大段距離也不停下來,然後才踩油門加速通過!然後才在那邊怪後車檢舉闖紅燈.....
un3354
所見略同!
說實在的, 遇到這種我還是會讓
如果不小心惹到什麼兇惡的人直接拿球棒下來的話也是蠻可怕的
那台如果是大卡讓不讓?
janhan58 wrote:
有時很難判定是刻意行...(恕刪)


路不熟 有路不熟的適當作法.......
乖乖地打方向燈 在原地 慢慢地等待 自然有同理心的人會讓你
robuni
不是每個地方都可以停在原地等待的喔
那些認為可以讓的
到底知不知道這裡是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這邊為了要插隊,車速驟降,甚至停在車道上
不會危險?
是以為這裡是省道嗎?
這台插隊的車

最大問題在於「非要人家讓不可」

你就乖乖打方向燈,後面的車看你可憐,或許有一台會讓

假設都不讓?後面又有車叭叭叭

那就下交流道重來一次吧...
Bazooga wrote:
說實在的, 遇到這種...(恕刪)


你可以跟法官說,在高速公路忽然有人開門下車拿球棒,
當下太緊張而且嚇到,所以油門就踩下去了。

這跟高速行駛有人跳車,後車會嚇到的狀況差不多。
這很明顯是先並排再以"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之後才是 "插入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無辜的車輛都要被擠到路肩了,這種擠法43條我檢舉成功過,檢舉插隊罰太輕了
PASSION CROSS
正確,我也被擠過,43條檢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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