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法恢復民眾檢舉違停不禮讓行人罰更重

曉得 wrote:
若汽車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學校、醫院不減速慢行,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千2百元到3萬6千元罰鍰,若致傷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

這條怎麼界定?目視?感覺?

人類都已經成功把機器送上火星
卻連這種最基本的法律還搞的這麼沒有科學依據?
ace ventura
支持全部路口裝置科技執法裝置!? [挖鼻孔]
曉得 wrote:
快訊/三讀通過!道交...(恕刪)

Oppo真是沒路用,這真是不符合台灣國的國情
目前斑馬線幾乎都還是可以自己錄影檢舉,

因為大多數的斑馬線都在路口居多,

所以檢舉時,影片有帶到路口,新北市我檢舉的區域都會舉發。

今日修法通過後,未來公布實施後就無須錄影到路口。(人行道違停)

以下是可憐的路人,無恥的違停者真實寫照。(已檢舉,車號我自然有辦法錄影到)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sony0217
又在唬爛了 有拍到你還不拿出來獻寶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剛看新聞報導說
台灣薪資中位數42000台幣
依實際交通通勤
應該是每個月84000台幣才夠繳罰單

摩托車切線不打方向燈也可以檢舉
紅綠燈前鑽來鑽去不打方向燈也可檢舉
摩托車班馬線未禮讓行人也可檢舉
機車紅綠燈停下 手滑手機違規一樣可以檢舉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眼觀耳聽
違規被檢舉剛好而已啦
strayvet
所以你有認識月薪四萬多,每個月繳罰單四萬多的人? PO出來看看啊...
雙手扛隻大鐵鎚大斧頭,雙眼瞪車來方向然後過馬路⋯

相信所有車輛絕對停的離你超遠⋯




嫌太重⋯要不手舉著跟鋁棒球棍也行,只是威嚇力降低不少。
紅磚人行道上有很多違章建築.檢舉都沒有用,新北市政府都不處理,寫了市長信箱很多次都沒有。這才真正行人地獄
真正諷刺,好像多開放這幾樣檢舉整個交通就會變更好,

警察不嚴正執法,民眾檢舉是萬靈丹
strayvet
台灣的警察還好在治安上表現還不差,偶爾還會幫忙扶老太太過馬路、幫忙抓雞...,不然交通方面實在是0分!
有大神可以教一下嗎
內建相機拍照後要怎麼壓時間日期水印
gigimmg
謝謝,某些地方總有人天天逆向...逆向可以檢舉嗎
kfc178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之1: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比未打方向燈便宜,但常檢舉還是會有效果的。
也不想想怎麼改善標線及號誌設置,畫條線就可收錢,還真好賺,有什麼真的改善的計畫嗎?
又給人民亂檢舉了

非要養成一推檢舉魔人後

才要給人民看台灣官員有多呆

才擺脫一點檢舉魔人地獄

又要搞一次

真是有病

真是鬼島地獄台灣

ForLucky
對~放任違規的官員和警察真是限台灣於地獄
MIDAP
違規魔人如果不知道何為規矩建議就把車賣一賣不要開出來為規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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