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x0117 wrote:
騙子可以當官員、流氓可以當議長、性侵犯為何不能當司機?
放狼入羊群?確定不是放羊入狼群?
有時候,先確定自己的定位,才能知道到底誰才是魚肉
一案歸一案,我只想問你,『如果有性侵前科的更生人也能當計程車司機,你還敢放心讓家中女性去搭計程車?』
我是不敢啦,但也許你還真的就神經大條。
當然,其實不只是性侵,任何重大犯罪前科者,我認為都不該去許可從事這種會形成私密空間的工作,這種服完刑後還要作出限制的狀況,對他們而言很殘酷,但也終究是他們自己犯下的過錯造成的…
畢竟『更生』講得很好聽,但打從一開始我就不太相信,在我的思維裡一度犯過錯的人,內心的道德觀就有所崩塌,無論怎麼想重建,都是破損的,犯下的過錯越大、越多次,這種破損就越嚴重,真正能從內心改過的人,其實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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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733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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