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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停”字樣和燈號都該先停再開
我認為這對於所謂的行人優先才會是整套的
美國就是這樣的
在台灣我住台北市民生社區
這邊號稱以美式規劃社區
附近有很多無號誌路口
在台灣講起來是幹道先行
但是許多汽機車在巷弄內超速行駛
而違停車輛甚至是路樹又遮蔽視線
如果停止線必須先停再開
那麼我相信超速會減少很多
也不會有那種我認為可以過的時候
又一台車衝出來的狀況
但是在台灣不這樣做的人佔了99%
網路上提出也基本上被無視
不然就是說當然會停啊
實際上道路上還是基本上沒人停
台灣的爛交通根本不是那一件事兩件事解決就好了
在國外住過的人 回/來 到台灣根本覺得不可思議
其他還有像是開圓環很多人會切西瓜走直線
不相信的話可以去三民路圓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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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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