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樓主遇到差不多狀況,我也從中間車道變換到外線車道
你知道台灣人有種很奇怪的趨光性,看到你打方向燈,油門就會催下去從右邊超車...
警察開了跟你一樣的初判表
當下原本打算出保險,所以沒有了當場和解
結果後來保險公司談判越談越糟,千萬別相信論壇上說交給保險就好
我是乙式全險,保險公司的專員就皮皮的,要放任對方提告去減少賠償
搞到最後還是保險出錢沒錯,但是比當下對方想提的金額成長了18倍...
心得:
1.想轉彎的時候,真的不要太相信方向燈打好打滿,我的車子是有盲點偵測的,在我完成轉向被撞之前
盲點連亮都沒亮,你就會知道趨光性的厲害
2.別太相信保險專員,它們只想幫公司省錢,搞到最後上法庭肯定是會少給,但是保險人勞心勞力
個人積分:13分
文章編號:87659225
事故分析研判表不會有肇責比例,如果你認為你是全責,又加上對方宜休養高達6個月,如果是我,我一定去申請鑑定,盡快找出有利的佐證,例如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等等,甚至你必需要重回場再次檢視標誌與標線。
最後、如果有保險可以理賠,當然就比較好處理,保險公司自然會出面協助。如果沒有,對方提告,賠償金跟過失傷害易科罰金應該就不少了,該花錢請律師協助的就不用省了
你既然有保險. 而且保的很足夠.
這時你要想一下. 其實你和保險公司的關係是對立的.
你希望保險公司幫你把事情解決, 賠付的錢讓對方滿意, 進而和解把事解決, 不要進入司法程序
我再強調一次.
你希望的是不是
1. 自己不用拿錢出來,所有的錢讓保險公司出,不管是多少錢(不然保險保心酸的)
2. 讓對方和解
3. 不要去跑法院打官司
若以上都同意.
那你應該爭取你負全責 , 讓保險公司願意吐出比較多的錢, 儘量滿足對方. 以達到和解的目的.
而不是想著.我要讓對方吃焿,吃鱉,不可以讓那個小人得志. 如果可以的話林北一毛都不付.
然後想幫保險公司省錢.
保險公司比你更想省錢. 你要做的是讓保險公司吐出對方滿意的錢.
除非你很想要打打官司,跑跑法院練練手.
不然...要好好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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