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Moon~ wrote:
其實我是比較好奇, 大都覺得行人自己違規在先, 然後被車撞, 那撞他們的車都沒責任是很不可思意
在香港, 你考車牌筆試第一天就告訴你
注意行人
無論何時何地,即使行人胡亂橫過馬路,駕駛人在法律上和道義上均有責任,提防和避免撞倒行人。因此,你應該時刻讓路給在馬路上的行人
當你是駕駛者時, 行人的生命保障怎樣也比駕駛者低
你去撞行人, 非死即傷, 但駕駛者是一般都無傷
生命是珍貴的, 雖然行人違規, 但不代表他可以被撞死 / 傷
台灣人一般都很熱情善良, 但為什麼偏偏使用道路時會變得那麼狠...我也想不明白
最近有留意你們的禮讓行人, 我個人覺得這很合理也很必要
但我也不明白為什麼一堆人會反對, 怎至好像要推遲.....
希望台灣的交通可以平衡各方的道路使用者, 包括行人和駕駛人士
正確的言論和觀念
~WindMoon~ wrote:
其實我是比較好奇, ...(恕刪)
你應該沒注意過之前有一則新聞,騎士為了閃闖紅燈行人而意外摔車,結果又被後方來車.....
禮讓行人注意行人沒錯,但當行人越來越多無視交通法治時,腳踏車還能在慢車道逆向,而因為行人腳踏車都無車牌可有利舉證檢舉,長期下來也不見得對整個交通環境是好的發展。
我很樂見台灣開始重視禮讓行人,但我更希望台灣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更重要的應該是如何建立國人的法治觀念,無論人車,各種運具,都應該遵守法規。
我很喜歡香港,是因為香港一直是一座堅守法治觀念的城市,連計程車停靠站都嚴格規定,但台灣,說句很政治不正確的話,離開台北市,所有交通號誌都僅供參考,這絕對不只是車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