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要闖紅燈,萬一闖了,駕駛也注意不要撞人

竹北文興路二段這裡,上班日的每天早上六點多,常見行人不走斑馬線橫越道路的,也有一堆闖紅燈的,也常見穿得很趴哩車衣的自行車騎士闖紅燈的。

連警車開過去也像逛大街一樣裝沒看到。

這些違規行人與騎士完全視紅燈為無物,哪天出事了,反正有恐龍法官依據行人流氓條款幫忙爭取權益。。。
這些人真是絕配! 搞到行人可以無法無天的任意過馬路。
jxv wrote:
https://www...(恕刪)

上面一堆嘴臉笑死
帶風向或是論壇風氣本就如此
檢討行人
不然你要去撞死或是撞傷人?
是所有行人都在闖紅燈?
~WindMoon~ wrote:
其實我是比較好奇, 大都覺得行人自己違規在先, 然後被車撞, 那撞他們的車都沒責任是很不可思意
在香港, 你考車牌筆試第一天就告訴你

注意行人

無論何時何地,即使行人胡亂橫過馬路,駕駛人在法律上和道義上均有責任,提防和避免撞倒行人。因此,你應該時刻讓路給在馬路上的行人

當你是駕駛者時, 行人的生命保障怎樣也比駕駛者低
你去撞行人, 非死即傷, 但駕駛者是一般都無傷

生命是珍貴的, 雖然行人違規, 但不代表他可以被撞死 / 傷
台灣人一般都很熱情善良, 但為什麼偏偏使用道路時會變得那麼狠...我也想不明白

最近有留意你們的禮讓行人, 我個人覺得這很合理也很必要
但我也不明白為什麼一堆人會反對, 怎至好像要推遲.....

希望台灣的交通可以平衡各方的道路使用者, 包括行人和駕駛人士


正確的言論和觀念
~WindMoon~ wrote:
生命是珍貴的, 雖然行人違規, 但不代表他可以被撞死 / 傷
台灣人一般都很熱情善良, 但為什麼偏偏使用道路時會變得那麼狠...我也想不明白

最近有留意你們的禮讓行人, 我個人覺得這很合理也很必要
但我也不明白為什麼一堆人會反對, 怎至好像要推遲.....


這位香港朋友,
你不要誤會喔,
並沒有人認為,
行人違規就應該要被撞死或撞傷,
而是車禍發生後,
法官判決的比例原則,
大家是在講這點。
~WindMoon~ wrote:
其實我是比較好奇, ...(恕刪)

你應該沒注意過之前有一則新聞,騎士為了閃闖紅燈行人而意外摔車,結果又被後方來車.....
禮讓行人注意行人沒錯,但當行人越來越多無視交通法治時,腳踏車還能在慢車道逆向,而因為行人腳踏車都無車牌可有利舉證檢舉,長期下來也不見得對整個交通環境是好的發展。
我很樂見台灣開始重視禮讓行人,但我更希望台灣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更重要的應該是如何建立國人的法治觀念,無論人車,各種運具,都應該遵守法規。
我很喜歡香港,是因為香港一直是一座堅守法治觀念的城市,連計程車停靠站都嚴格規定,但台灣,說句很政治不正確的話,離開台北市,所有交通號誌都僅供參考,這絕對不只是車的問題。
三角鐵 wrote:
上面一堆嘴臉笑死帶風...(恕刪)

問題是現在在檢討的新聞事件就是闖紅燈的行人,而後的刑責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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