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簡單的車禍 調出一大堆法盲

視線死角,
要多留意,
不然不小心撞到後,
就有得灰了。
原來法盲可以調,
我必須承認,我是從別的地方調過來的法盲。
你想說的應該是下面第二點吧。不過影片看起來不像是交岔路口(十字路口/T字路口)。應該比較接近第三點,有劃分島之路段。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qqycj
這種鄉下馬路 有時幾公里也沒有一個斑馬線
台灣司法已經扭曲了,該保護誰都混亂了~這不用討論罩責了啦

結論是誰倒楣~~機車車主~最後就是(有責)賠償就是(無責)補償,反正就是"償"$$.........
「應該」
所以你也怕自己是法盲
勉勵 wrote:
這則車禍 誰的肇責大...(恕刪)


如果

換你是那個騎機車的

我看你

現在可能躲在棉被哭了!

林北那欸這麼.....
其實經過正在進行作業的垃圾車,
本來就該預期會有路人衝出吧!
騎士相當不小心!
當然路人也沒看路才會這樣!
勉勵 wrote:
這則車禍 誰的肇責大...(恕刪)


嘴巴判官開庭了!

威武!!!

威武!!!

威武!!!
就看個新聞了解時事罷了
看新聞還必須具備法律常識?!
樓主莫非患有末期強迫症
法不法盲我不在乎,我只希望小學生放學前花三分鐘撥放這影片,提醒過馬路~停看聽!(成年人這都不懂~那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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