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 wrote:所以在禁止汽車進入的標誌上,四輪以上汽車與大型重機是分開規定的,樓主照片上的就是禁2標誌,所以一般汽車不可以走但大型重機可以走。 不不不,請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款。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所以還是要遵守這汽車禁止進入的規定,那個禁止大型重機禁止進入標誌,目前應該是要規範大行重機禁止行駛國道而掛在高速公路入口的。
advantage wrote:不不不,請看"道路交...(恕刪)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規則就已將禁止四輪以上汽車及禁止大型重機的標誌分開規定了,就是要用在有些四輪以上汽車不可進入但重機還是可以進入的場合像士林上仰德大道的入口就有這禁2標誌可是之前有人行文問台北市政府大型重機是否也受管制不能上去,但到的回覆是可以喔!而且確實也是可以上去警察不會攔。如果還用比照小型車這條來處理這樣不就是法規互相衝突讓人無所適從?不過您引用的條文也並非無憑無據,我看我找個時間到交通部網站發文問看看官方回覆是如何?
壓力鍋 wrote: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恕刪) 補充一下甚至高公局給大型重機騎士的教材裏也是教大家辨認禁止大型重機進入的標誌(如下連結第33頁)https://www.freeway.gov.tw/Upload/Html/2017824171/inf/motorcycle%20safety_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