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休旅車左轉,撞翻兩位女行人

嘎啦嘎啦嘎啦:A柱死角
結案
台灣很多汽車駕駛經過斑馬線就是不會減速注意
反正撞上就扯A柱……
always CoCa Cola wrote:
禮讓行人是要成為先進...(恕刪)


民意代表都通過違停合法化、限縮再限縮檢舉了,代表台灣多數人就是愛違規

你怎麼會覺得台灣是法治國家? 怎麼會是先進國家?

台灣交通只比第三世界好一點點
因為至少有強制車輛投保強制險,撞死人還有得賠
我常常教育家人 你看得他 不代表他也看的到你 ~
要修改法條,

只要撞擊合法斑馬線上過馬路群眾,

除非是明顯行人問題造成,否則,

一律吊扣牌照一年,吊銷駕照一年不得重考,

並開罰六萬八千元,繳罰金前一律扣車,

一個月內不繳一律沒入車輛拍賣充公。

就不相信,新聞大量報導經民眾大驚大量互相傳播警告親朋好友之後,

哪個駕駛人過馬路斑馬線敢不減速眼睛放亮點的。
本人平常開車也是急驚風,但是這一、二年,禮讓帝王大執法以來,我也養成了一個習慣。


左右轉時,跟大台北地區的公車一樣,做指差確認,因此車子一定會完全停止。

所以到目前為止,任何一隻過人行道的動物,大至大象,小至螞蟻,都沒有死在本人手上。

而且最爽的是,讓我後面不管任何車種,一律急的要死,又不得看在錢的份上,也一起慢了下來,因此防止了不少可能會發生的傷亡事故。


何樂而不為呢,大家一起來改變這個風氣。

不過呢,有一個前提就是不想遲到就早點出門,不然很難堅持住喔。
台灣行人地獄實至名歸

ChatGPT:

### 台灣行人過馬路被車輛撞傷或死亡的法律求償途徑
#### 一、民事求償
1. **侵權行為責任**   - 根據《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賠償責任。
2. **損害賠償範圍**   - **醫療費用**:住院費、手術費、藥費等。   - **工作損失**:受害者因傷無法工作所損失的薪資。   - **精神慰撫金**:對受害者或其家屬的精神痛苦的賠償。   - **死亡賠償金**:家屬可請求喪葬費和扶養費等。
3. **保險理賠**   - **汽車強制責任險**:     - 死亡賠償金:每人每次事故200萬元。     - 傷害醫療賠償金:每人每次事故20萬元。
#### 二、刑事責任
1. **過失傷害罪**   - 根據《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0元以下罰金。
2. **過失致死罪**   - 根據《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金。
#### 三、真實案例
**案例一:台北市行人遭撞致死**- **事件經過**:2020年,台北市一名行人依法穿越行人穿越道時,被右轉車輛撞倒,當場死亡。- **民事求償**:家屬向肇事駕駛人提出賠償,包括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共計新台幣500萬元。- **刑事責任**:肇事駕駛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案例二:高雄市行人被撞受傷**- **事件經過**:2019年,高雄市一名行人在紅燈時未等候信號燈,直接穿越馬路,被車輛撞傷,腿部骨折。- **民事求償**:行人向肇事駕駛人提出賠償,駕駛人保險公司依汽車強制責任險進行賠償,包括醫療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計新台幣50萬元。- **刑事責任**:因行人違反交通規則且責任較大,法院最終未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jxv wrote:
台北市 建國路三段農...(恕刪)
jxv wrote:
台北市 建國路三段農...(恕刪)

狗屁駕駛!撞到人還繼續開?
政府繼續笑著收罰金 無作為
我是後面那台黑車,還好兩位行人倒地後沒被輾過,完全沒想到那位大姊撞到人後還沒踩煞車繼續嚕....

j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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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閑鶴
[100分] 熱心之餘也要多注意自身安全, 台灣白目仔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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