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機車騎士,遇到路邊出來的汽車....

汽車全責

路邊起步該有的動作都沒做, 機車看到時已經來不及了.
基本上,

汽車應該是全責機率很非常高。

雖然騎士應該也是有點心不在焉,

沒有全神貫注的注意前方路況,

不然早在靠近之前,就應該有看見側邊那台車的前面有一台車正在往前移動,

並且騎士本身在車頭冒出來之時也沒有注意到做減速行為,

直到要撞上了才緊急剎車前輪鎖死「應該是沒abs」轉倒。

開車的太過粗心大意,

騎車的也許心不在焉,也許因為下雨雨滴在安全帽上阻礙視線!

下雨天行駛市區視野狹小不良的道路,

還是要多警惕。
機車反應時間少於2.6秒,

會是四輪全責,

路邊起步不打方向燈可以檢舉,

罰1200,

本人檢舉至少破百件,全部舉發。
機車車速應該不慢 加上一緊張 前碟煞! 不犁田很難…..
轉好幾圈...垃圾四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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