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值「超過4倍」自撞亡!法院國賠成功。

這法官可能是高雄市府派來的,酒駕是可行的是單純是道路設計不良
台灣的司法真的讓人越來越感覺就是個笑話。
huang635555
法官為自己留後路[笑到噴淚]
神奇天鵝
huang635555 用自己繳稅的錢賠自己 ~~ [偷笑][偷笑][偷笑]
妖精狩獵者 wrote:
亞塞拜然不讓台灣法官進入,好像看出什麼!

台中一名陳男酒駕自撞死亡,家屬認為台中市府交通局未劃設路邊線等,有缺失,提出1045萬餘元國賠求償,一審敗訴。但案件上訴到二審後,高分院認為交通局確實有缺失,但陳男自身應負擔9成過失責任、交通局負擔1成,各項請求金額經審酌再以1成計算,合併判賠家屬58萬餘元。

台灣為何派一堆恐龍入侵亞塞拜然? 台灣=侏儸紀公園
酒駕的人是沒有人權,撞死酒駕的人不但無罪應該還要獎勵
只有恐龍才認為酒駕的人是人
諸葛小花 wrote:
有新聞稿或是該路段街...(恕刪)



台中一名陳男在北屯東山路酒駕自撞死亡,家屬認為路邊沒畫邊線,交通局有過失,求償千萬國賠。

主張陳男於2023年3月騎車行經北屯區東山路二段時,該路段無劃設路面邊線,導致陳撞擊電線桿當場死亡。陳妻等人認為,中市府交通局就公共設施或管理有欠缺,連同醫療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撫慰金及機車毀損金額,一共提出國賠1045萬9390元。
諸葛小花
[讚]5
法官沒藥醫啦
太過份!酒駕已經罪大惡極,自撞死亡居然還能讓家屬爭到國賠!有沒有搞錯?
建議該交通局反告對方毀損公物咬回來...
那台灣有不少道路是沒劃設路緣線,看來各機關要繃緊神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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