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15464分
文章編號:92307687
Black Ocean wrote:
應該要修改法...(恕刪)
這種因故障而致命的事故
難道政府都沒對策?
我是一個想法
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每隔10公尺
都安裝閃黃燈警示燈號
每50公尺裝一個開關
有故障時至少按四個就有200公尺
這樣後面車輛就知道前方有事故
不只事故車可用
還可以運用到施工期間
這樣就減少要放三角錐的風險
比光電便宜[笑到噴淚]
huang635555 好像也是 至少實際用途和效益很明顯[笑到噴淚]
個人積分:15464分
文章編號:92307688
Black Ocean wrote:
男下車放故障標誌遭撞噴對向「多車輾斃」
清晨時分又加上下雨天氣...
正是駕駛視野極度不佳的情況...
或許...
當下出車禍後 別下車會比較好
開車出門應該是優先讓車保護人!
這個案件會讓許多無辜駕駛跑法院...
運氣不好的話通通要吃上刑責!
可能會被撞死在車上
huang635555 至少車體的防禦力比肉體高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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