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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 Ocean wrote:
應該要修改法...(恕刪)
這種因故障而致命的事故
難道政府都沒對策?
我是一個想法
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每隔10公尺
都安裝閃黃燈警示燈號
每50公尺裝一個開關
有故障時至少按四個就有200公尺
這樣後面車輛就知道前方有事故
不只事故車可用
還可以運用到施工期間
這樣就減少要放三角錐的風險

我都被預扣完了[笑到噴淚]

FPK10500間隔太遠,夜間容易誤判,這是我開車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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