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1汐止段嚴重車禍!男下車放故障標誌遭撞噴對向「多車輾斃」

交通部應該要想想對策了吧!感覺下車找三角架又拿到後方50公尺,很危險⚠️
Ja100cky
要用信號煙霧彈了嗎 XD 只接在車頂燃放 然後再去放警示牌。 我自己是把警示牌放後座,這樣才不需要下車去拿,可以把找警示牌的時間省掉,危險窗口期能少一秒是一秒。
留在車上比較安全,另外儘可能找空檔往路邊或是中央分隔島躲避。

沒放三角椎,就算罰十萬,我都不可能冒著生命危險去放。

本案事主,很有公德心跟責任感,rip。
發生事故後
放置故障警告標誌
是為了避免後方來車未注意前方有停放事故車輛
造成二次事故
除非事故車輛是大型車輛
否則發生事故後
即使留在車內
仍有被後方車輛追撞的危險
所以高公局宣導事故車輛的駕駛與乘客
不要留在車上
要移動到護欄外面
等待救援車輛與人員協助
拿故障標誌是為了要提醒後車。
但是這個行為在高速公路上很危險,尤其是夜間視線不良時。
政府怎麼不改成像日本一樣用緊急保安炎筒,警示距離還更遠。
Ja100cky
燃燒信號彈 感覺會有雞腿駕駛把車給燒了[真心不騙]
巴瑞羅陳
燒了跟S了你選哪個
我的車是把警示牌放在後座 這樣可以避免在斷腿區找警示牌

另外我在車上也有放這個 晚上超亮

淚痕0719
這我也有一隻,底部有磁鐵可以吸在車頂
Psrt II

事發後,26歲賴姓男子駕駛營業用大貨車停在北向現場右後方幫忙警戒
渠料又遭後方48歲徐姓男子駕駛的貨櫃車撞擊,徐男當場受困車內,警消獲報到場利用破壞工具將人救出,送往內湖三總救治,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Couch Patato
[囧][orz]
如果各位看到現場還沒處理好的狀況,應該會蠻受驚的,因為塞車不知原因,經過時還有看到一些XX,後來才知道是人的,覺得有點恐怖,真的留在車上還比較安全
高速公路上,除非事故已經造成後面回堵,不然別冒然下車,死亡率極高。
我買磁吸藍紅閃燈, 以備不時之需!
Ja100cky
真的需要備2組,一個貼車上 ,一個放牌子的時候拿手上舉高
un3354
1組給哥哥, 1組自用!應該要2組, 1組車上, 1組夾胸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