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破裂! 一百萬的車5年後變3萬5,要吞嗎?

煙波31車泡水

一台一百萬

也不過三千萬

大財團應該賠得起
kingkang
3千萬...對於一家大飯店來說,很快就賺回來了,花下去,還賺到更多的聲譽,而且還有保險公司幫忙出一些~
sun2323dw
手排才是王道 ......大企業的法務, 到法院打官司,未必是站在有利地位......通常,法官會比較站在消費者這邊,消費者保護法,以及,一般人民面對財團大企業的不公平地位
ken00793 wrote:
以殘值來算要是像我自...(恕刪)

有顧車的話5年還跟新車一樣呢!
偶爾出聲
那麼你願意用新車價接手顧得很好的5年二手車嗎?
peggydoggy
偶爾出聲 有哪個受害者說要用新車價嗎?大家現在爭執的是連合理的二手價的35%都不如吧!飯店有誠意就是用合理二手價收車。淹水消費者沒有任何責任,不能在二手車價上打折。
ken00793 wrote:
有顧車的話5年還跟新車一樣呢!


你可以上法院認證
5年車是否等同新車
好技術的寫法啊
35% 然後 折舊後
飯店方擺明就是要顧客不接受最後上法院,
死咬這是天災,搞不好飯店免責,全部不用賠。

看來雙方都得賭一睹了。
主要是煙波飯店也阻止車主開上去

只能讓車子在地下停車場

bullae wrote:
當初把車子關著不讓人家出去
結果滅頂又在新聞大外宣說會負責賠償
新聞做好做滿
一堆網友瞎挺
當初就覺得怎麼可能有這麼好康
結果水退了
真相也出來了
賠殘值都已經不合理了
還殘值的35%?
唬三歲小孩嗎?


打開門的話

責任換顧客背嗎?

鐵牛CEO
我相信台灣鯛的尿性[大笑]
kingkang
開門一定有風險,開門前應詳閱開門說明書~
這就是標準的小蝦米(一般市井小民)對大鯨魚(大財團)事件啊!有時間的就跟他們吵,大財團最不缺法務跟律師了,沒時間精力就吞下去吧!
更何況照那天蘇澳那種災難級暴雨,開出去淹死人要算誰的?
crade
開出去淹死人也不會是飯店的問題,這就是個假問題而已
讚讚讚

開汽車去泡溫泉, 如果都改成重機, 不就都沒問題了~~
手排才是王道
你這個重機族在抬高什麼二輪身價?S1000RR就不會當泡水車嗎😆
當然不能吞啊。
若結果飯店打贏了,
後面生意就不用做了。
而車主則是會去追究到底,
(別懷疑,這群人會有死纏爛打型的)
就算飯店之後改名經營,
也會被追查是誰誰誰,
後面生意還是難做。

飯店一開始就要有認賠的直覺反應,
(願意折價讓客人退房,放人開車離開)
而不是賭自己的抽水系統。
天災你沒辦法抵抗,
只能離開與共存讓傷害降到最低。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鐵牛CEO
噗疵 叫客人快離開 才不會有後續賠償[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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