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tj wrote:妳一定當選阿台灣騎車...(恕刪) 都還沒報名參選那來的當選恐怕連保證金都繳不起連立委要啥資格我都不知道只是心裡真的想幫騎士爭應有的 路權 與 基本的遵重現在政府給騎士的感覺是 : 騎車真像是三等國民
米咖 wrote:連立委要啥資格我都不知道 http://www.cec.gov.tw/?Files_id=5882除了要年滿23歲以外http://www.cec.gov.tw/files/20071129115636_4.doc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一)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依刑法判刑確定者。(二) 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三) 曾犯刑法第142條、第144條之罪,經判刑確定者。(四)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五) 犯前4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六) 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七) 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者。(八)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者。(九)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十)受禁治產宣告者。二、曾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修正前為第90條之1)第1項之罪(為刑法第144條特別規定),經判刑確定者,仍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之適用,即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者。(本會86年12月10日86中選法字第74139號函釋)三、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者。(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13條)------回題,樓主的照片中,好像有些路口有寫免兩段式左轉的,內側是禁行機車道,也就是說機車不能進內側,但不進內側又不可能左轉,啊這免兩段式是寫好玩的嗎?雖然那個路段好像沒有寫禁行機車啦,也就是說應該可以騎,啊不是說騎內側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