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rs wrote:
甩棍我也有買,不過聽說這東西放車上同樣是違法的……
反正擺著有備無患,等到派上用場,應該也不會在乎那個法條了...保命比較要緊!
小弟呼應您的說法。
要是遇上牽涉生命安全,而「正義」「法律」不站在我們這邊的時候,就算違法我也會使用。
使用原則如同前面提到的,非不得已不能亮出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第一時間就是逃離現場。
舉個例子車上有妻小,以為是一般事故,下車觀看,這時對方遇上手持武器下車,
來得及當然就是上車駛離,來不及只能轉身逃跑,對方開始轉向後座妻小開車門或打破車窗
您要怎麼辦?MACE噴過去?
這種狀況,小弟認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了,任何可以攻擊到對方的手段全部用上,哪還管ASP只能打在對方四肢上面?
哪管得著違反法律?法律只對活人有用,死人是沒有資格談法律的!
您有聽過人死了,法律還你公道的嗎?
店家的話聽聽就好,不要當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