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撞超跑、lexu 300nx後保八萬的感觸


simon945168 wrote:
1,窮學生騎那麼快...(恕刪)


我知道你想說的其實就是 夕賀 兩字

好吧我懂你了,你不用一直替超跑車主擔心他會損失權益
那對他來說也許承受的起,而對窮苦人家是一輩子的毀滅

就因為他笨、年輕不知輕重、家裡又沒錢
夕鶴對啦

還有要說的嗎?

Jimmy419 wrote:
就是衰小細賀!!...(恕刪)


夠直白
twinhead13 wrote:
我知道你想說的其實就...(恕刪)


確實可以這麼說,不拿超跑舉例拿你的lexus保桿舉例好了,一個愛騎快車不買保險的撞到沒有違規的你的車。一個保桿算10萬好了,窮學生不吃不喝也要花約半年才能賠的起,再把吃喝等必要支出算進去,兩三年才可能還的完。

會跟窮學生說不用賠的超跑車主應該只是少數,丟給保險處理的車主是多數。
真心覺得你說的很中肯,而且現在的人都認為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好像這社會這國家這世界都是欠他的,不好好檢討自己先來檢討別人,真的是鬼話連篇。


gbc168 wrote:
所以呢?你認為那個年...(恕刪)
我爬完樓嘍~其實心得跟大部分樓友一樣,是完美的保險機制就能解決。如果弱勢連保費都繳不起,那才是政府的責任。

畢竟,在人命比跑車賤的世代,沒人希望「因為跑車賠不起,煞不住車寧願撞人」的狀況出現吧~

再者,其實也沒那麼多仇富心態。你有錢你炫富是你家的事,只要不要從一般老百姓身上榨取的就好。但...我同樣擦傷保險桿,只因運氣不好造成結果大不同。用「運氣」當做賠償基準,似乎也有失公平。

總之,不是有錢人不敢開跑車出來,就是窮人只敢做大眾交通工具(送瓦斯的表示...)。

最後,還是那句「要是有完善的保險機制就沒這問題了」。請不要忽略「完善」兩字。其實我也傾向財傷體傷都要強制。

simon945168 wrote:
會跟窮學生說不用賠的超跑車主應該只是少數,丟給保險處理的車主是多數。(恕刪)

我以前讀高中就遇過 那時我騎車上課 去a到1台CL600 當下我嚇死了一直道歉 駕駛是一個年輕人蠻兇的口出三字經狂罵我
後來副駕下來一個"和尚" 對是和尚喔 大約70左右
他先問我有受傷嗎需要看醫生嗎?還說叫我不要怕然後就和駕駛說學生就不要為難了
讓他走吧 駕駛就不甘願的放我走了
雖然已經過很久了 可是我到現在還是很感謝那位老和尚
也間接影響我 像有好幾次被學生騎機車不小心刮傷板金(輕微的)
只要是態度好的我就不計較了 而且我的車已經有許多小傷痕
也不在乎再多一個
這問題自古以來就存在、也是保險存在的價值、解決之道就是完善二字。

理論上兩造雙方都沒有違規的話,是不可能發生事故。

商業保險費就是根據標的物的價值訂定收費、而商業保險一定會出現缺口。
社會險就可以補其不足、至於這保費當然是加諸在名貴商品裡、強制險可不能無限上綱的補償。

政府會要求強制險就是怕被害人求償無門,其中不足當然要珍貴商品擁有人負擔。
johnson0429 wrote:
社會險就可以補其不足、至於這保費當然是加諸在名貴商品裡、強制險可不能無限上綱的補償。
政府會要求強制險就是怕被害人求償無門,其中不足當然要珍貴商品擁有人負擔。

騎FZR的管風琴手 wrote:
最後,還是那句「要是有完善的保險機制就沒這問題了」。請不要忽略「完善」兩字。其實我也傾向財傷體傷都要強制。


財損體傷都強制當然最好,但要強制,額度自然有限
社會險照顧的是普羅大眾
以不影向多數普羅大眾來說,不外乎兩個走向
「窮就死好別出門了」「有錢多付一點」
往兩種極端發展、或兩造自行互相解決
往中間靠攏就是讓大眾幫他們這兩極吸收(齊頭式提高的強制高額財損險)

「窮就死好別出門」「有錢多付一點」
要往哪邊發展,大概就國民素質會決定


我想大部份人不懂「完善」兩字,包括我
甚至也不懂社會險、強制險的意義,只是單純幻想自己的權益將被侵犯了,事實上並沒有

特殊的珍貴商品責任自負,其實根本無關他們屁事
一般大眾的TOYOTA或普遍常見的LEXUS、雙B之流,受到的影響根本也微乎其微


成功是比較出來的,十個人裡不可能十個都是英雄
如果鄉民真的都30公分,那30公分就一點都不利害了

除非傳說是真的,01上每個人都是玉樹臨風30cm一秒幾十萬上下的大老闆
不然的話合理推論,二三十樓下來一堆反應激烈的
都在幻想、捍衛自己不存在的優勢、恐惧失去不會受影響的權益
人真的是很奇特的生物呀....

wwefan wrote:
那請問全世界有誰能解決這個問題,還是把有錢人全部抓去關禁閉不准出現在公眾場合以免增加沒錢人的負擔

如果沒人能解決問題那只能把傷害控制到最小

就是會有人這麼天真跟無邪啊~
窮人也是有分: 不怎麼窮,有點窮,真的窮,跟窮到被鬼抓走的.
把富人抓去關,路上剩下窮人大亂鬥,只是拉低理賠金而額已.
三寶撞三寶就不用賠.?
twinhead13 wrote: 財損體傷都強制當然最好,但要強制,額度自然有限

額度多少不是你說了算
不要自己腦補
如果財損強制的話
保的人比現在更多
保費應該比現在更便宜
而且可以加上一定的自負額以避免濫用並減少保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