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7242392 wrote:你真懂母法子法?我依據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你呢?你那張圖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他一直貼那張圖當作聖旨。連個來源出處都沒有。我看內容的寫法,不像是專業人士寫的,跟網路鄉民沒啥兩樣。
男人40一隻嘴 wrote:所以嘛,都不確定對方有沒有犯法了... 唉~真正 慘 的事…吾文中一個『請』字在那…而君不見啊何來 理直氣壯 如此高估吾更何來吾要求對方讓道君不見『請』字而斷言吾大言可見對君彈琴無用啊車流大的時後當然沒有超車的問題能離開內線而不離開只為卡一個位卻仍用反正沒犯法一起塞一起浪費時間是現實仍與理想有段如同汝與吾心境上那遙遠的距離你所言的白目與我所言之白目如有所思而不為…空也好啦再練打了幾字感謝回覆
p7242392 wrote:你真懂母法子法?...(恕刪) 我沒說你們違法阿?我只說你們自私而已吧!因為你們不顧車流順暢,也不顧他人安全。只想著自己。已知勿佔用超車道換來的是1.車流順暢2.安全。已知佔用超車道換來的是 ...? 有嗎?難怪台灣高速公路如此不文明哦!
高公局指出:最高限速行駛是因應尖峰及都會區時避免容量不夠而因應出來。完全沒想到自私的人用這個當作天王條款,佔用超車道!!但只能勸導,因此用安全及車流順暢為由出現這6點,佔用超車道魔人此時:假的!這都是假的!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