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quidgroove990 wrote:這個圖片裡面的論點...(恕刪)
我想這張圖片裡的論點並不是說走路不要看路,或期待所有駕駛都會守法
而是「你們今天都這樣說風涼話,哪天真的發生到你身上,一輛不禮讓你的車高速衝撞,你根本沒機會反抗的時候,你才會發現原來行人能做的事情真的不多,而如果今天車輛禮讓率更高的話,也許就不會發生了」
順道再補充,我們沒有「選擇把命交在別人手上」
我「選擇提倡汽車禮讓」
譴責汽車駕駛有錯,不代表我們就不注意行車動態呀
今天我罵汽車應該禮讓,但哪天遇到真的兇的車,我還不是乖乖停下來讓他過?
不然台灣這樣的環境,我們是怎麼活到現在?
問題是 這就是眼光放遠的解決之道嗎?
透過宣導、執法來降低車輛違規比率 (不是說這樣我就不看車哦!再次強調),也是「選擇把命運交在自己手裡」的一個方式
今天我年輕躲得過500輛違規轉彎車,老了以後我還能這麽靈敏嗎?
但如果今天意識到問題的人夠多,未來我可能就剛好不會被那輛原本會違規的車撞了
這不也是主動避免危險的一種嗎?
要求別人,不如要求自己 這句話不是拿來無限上綱的。
我們無法阻止鄭捷拿刀砍人 → 我們無法阻止車輛違規
那些死者如果跑得快、能抵抗就不會死了 → 行人如果有注意就不會死了,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
按照你的邏輯,我們應該去那些死者的墓前和他說:「都是你自己能力不夠、跑不掉,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都已經看到鄭捷拿刀了,自己還[選擇]要跑那麼慢的」,是吧?
我本身開車也都是防禦性駕駛,因為我不能保證別人不違規,走路時也都很小心
但是今天對於蓄意違規而殺死手無寸鐵的人,我不會去檢討被害人
有兩種處理問題的方式,一種是對現實低頭(passive),一種是改變現實(active)
我個人是選擇後者啦,但如果兩者兼施會是最好的策略(先觀察,再調整,後改變),原因如下:
打個比方好了,假定死亡率100%
如果 「自保」可以降低40%死亡率
「創造守法的安全環境」可以降低另外40%死亡率
誰不想要兩全齊美呢?
很可惜的,在台灣這種素質低的環境,我們只能靠「自保」 (100-40=60)
但當我們也達到「創造守法的安全環境」的境界時,事故死亡率就會是 (100-40-40=20)
是整整三倍之差
這就是兩方配合 1+1>2 的效果
所以我們不能只要求行人自己做好(自掃門前雪),一方面同時也要讓汽車違規率下降。
假設今天死神跟你說,你出門走在路上有一定的死亡率,但是可以在20%和60%之中做選擇。
請問有人會選60%的嘛?
駕駛總有下車當行人的時候,將心比心好嗎?
今天一同協助、從你我讓整體駕駛素質提高,受惠者是全國人民,也包含當初怪罪行人自己不注意的你們。
Adeee wrote:
我也在新竹工作,老...(恕刪)
內側禁行機車有沒有道理也不是你說了算,你不認同可以去抗議或要求政府改法條是你的權利
但目前規定是這樣大家就應該要遵守,你有想過現在機車在切換車道是不打方向燈的
當很多機車在內外兩線鑽來鑽去,開在內線道的轎車是很容易不小心擦撞到
另外就是容易造成機車騎在內外線的中間,而擦撞突然鑽出的另一台機車
我自己騎機車的時間少很多,但就算沒有內側禁行機車我也是騎在外側車道
當然除非外側車道併排或違停被逼到內側另當別論
但我上下班看到的很多案例 不見得是被公車跟違停汽車逼的 而只是單純的想搶快
園區你可以看到許多機車甚至跨雙黃線 難道這也要說是因為轎車塞車嗎?
其實我想講的不是內側禁行機車有沒有道裡,我想講的是法規既然都已經規定好
為什麼一堆人看不懂交通號誌,自認為安全或是貪圖一時方便造成其他人的危險
Frostbite Hands wrote:
有兩種處理問題的方式,一種是對現實低頭(passive),一種是改變現實(active)
我個人是選擇後者啦,但如果兩者兼施會是最好的策略(先觀察,再調整,後改變),原因如下:
打個比方好了,假定死亡率100%
如果 「自保」可以降低40%死亡率
「創造守法的安全環境」可以降低另外40%死亡率
誰不想要兩全齊美呢?
很可惜的,在台灣這種素質低的環境,我們只能靠「自保」 (100-40=60)
但當我們也達到「創造守法的安全環境」的境界時,事故死亡率就會是 (100-40-40=20)
是整整三倍之差
這就是兩方配合 1+1>2 的效果
所以我們不能只要求行人自己做好(自掃門前雪),一方面同時也要讓汽車違規率下降。
假設今天死神跟你說,你出門走在路上有一定的死亡率,但是可以在20%和60%之中做選擇。
請問有人會選60%的嘛?
駕駛總有下車當行人的時候,將心比心好嗎?
今天一同協助、從你我讓整體駕駛素質提高,受惠者是全國人民,也包含當初怪罪行人自己不注意的你們。
你講的話根本完全矛盾
立法嚴懲汽車未禮讓行人,把命交給不能控制的第三者,這才叫做向現實低頭。
過馬路先看左邊,再看右邊,提高警覺不邊走邊滑手機,這才叫做改變現實。
你也曉得台灣普遍駕駛素質低,你自己也說了行人要靠自保,但樓上許多發言人確是只要求駕駛水準提高,並鼓勵行人過馬路「不必」提高警覺,甚至在馬路上瞎闖都沒關係,因為依法必須禮讓行人。
20%跟60%兩個做選擇,這些人就是明知現在的駕駛水準是0%的環境下,大喊要選20%,這不是拿自己的命在開玩笑嗎?
駕駛總會下車當行人跟希望行人過馬路看路有什麼矛盾的?要求行人過馬路看路的駕駛自己下車走路時就不能過馬路看路嗎?
讓駕駛素質提高,某一天達到了過馬路不必看路的大同世界,你就能放心把命交給其他人?賭這台車一定讓?這叫active改變現實?你這不一樣是選了20%嗎?
創作守法的安全環境那40%你要怎麼保證哪一台車不會讓他變成0%?
「你們今天都這樣說風涼話,哪天真的發生到你身上,一輛不禮讓你的車高速衝撞,你根本沒機會反抗的時候,你才會發現原來行人能做的事情真的不多,而如果今天車輛禮讓率更高的話,也許就不會發生了」
所以要怎麼杜絕不禮讓人的車?你有想法嗎?
你都知道會有不禮讓你的車出現了,你過馬路還不看路?車輛禮讓率變高之前為什麼不先讓自己過馬路時的注意力提高?
你有什麼方法讓車輛禮讓率到達100%並且不會下降?
hadesczw wrote:你講的話根本完全矛...(恕刪)
那你同意立法嚴懲能夠減少車子不禮讓行人的比率嗎?如果你回答「是」,請不要否定這個可行的選項。
從今天開始,有兩個選項: 每天自己小心 vs 不禮讓罰金1萬,你覺得三個月過後,會真正造成社會改變、讓行人環境更安全、讓你走路更舒服的,是哪一個選項呢?
很多事情不是個人能解決的,而是需要政府作為,個人解決只是短期策略。
就像發生了通貨緊縮,你大可說:「那我個人就多省點錢不就好了」,但沒想到卻因為消費停滯的間接影響,而被裁員。
個人和群體都必須兼顧,自己主動看路+政府協助,才能達成。
這裡先講給不相信有這種環境存在的人哦。
在歐洲多數國家的大城市裡,行人禮讓率可說是逼近100%
即使你說可能就是那1%被你運氣雖遇到了,但因車輛不禮讓造成的死亡率確實是低很多
相信問問周邊有到歐洲旅遊過的朋友,或是住在歐洲的人都會得到這個答案。
在歐洲走路是舒服的,不僅是車子禮讓,還包括人行道淨空、大眾運輸等等措施。
所以並不是做不到,只是有些人沒看到就不相信,不過因為眼見為憑嘛,我能理解。
不過人家都做得到,憑什麼我們就做不到呢?我們比較笨?還是低人一等嗎?
人家的大城市就不塞嗎?車就不趕時間嗎? 巴黎的下班時間不比高雄塞嗎?這些我想都是否定的。
我同意行人也應該眼觀四方,這是最直接避免危險的方式,但這也就是很可悲的地方,「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應該隨著社會的發展、環境的經營而減少。
在台灣,真的比起在歐洲需要多花三~四倍的心力在注意車子
命運交在自己手裡,但大家也可以一起改變社會,這也是一種改變命運的方式
未來想要生活在什麼樣的環境(尤其高齡化),就靠現在一起微小的改變。
就像資源回收政策一樣,一開始沒人理,但到了現在,我們也做得很好不是嗎?
我從來沒說行人不用注意,而是強力譴責和強調汽車不禮讓的不合理性。
(不過我相信在這篇文裡強調行人權益的人現實中也不會笨到自己去給車撞)
我知道你也是一片好意,想要大家不要忽略「安全也是靠自己爭取來的」
只是每個批評都要有合理性,今天如果是行人突然從路中間跑出來,我們也會罵行人
但這幾個cases裡都是汽車的錯,行人無反抗能力,卻有人檢討行人,這才是讓筆戰一觸即發的點。
在目前這樣的情況,「自保」當然是最佳解法,但是長遠看來,我們還是需要一起努力。
你同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