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就是違規或是吵到點人 又沒傷天害理 檢舉魔人就喜歡檢舉
無言的第二行 wrote:
違規魔人又再發廢文了...
要減少檢舉魔人,理應先減少違規魔人吧?
老話一句,你沒違規,根本不用怕檢舉啊!
我檢舉是沒有到魔人等級,但是專門檢舉闖紅燈,違停等危害到其他人生命安全的違規行為


違規魔人表示:違停是微罪,違停一下是會怎樣膩,你都沒違停過喔

有啊,被抓到就繳罰單,怎麼了嗎
RazorR wrote:
不過就是違規或是吵到點人 又沒傷天害理 檢舉魔人就喜歡檢舉


呵呵 ,覺得影響到別人 ,還要人容忍是應該的
有一些派出所還會通風報信
我檢舉過開雙B的二手精品店老闆直接停在人行道, 市中心, 拖吊車不敢拖, 我打1999要求拖吊車來執勤, 結果看到員警騎機車來通知店主, 我又打去1999跟他們說我也要求同等級的服務。

開雙B怕被偷或怕花停車費, 因此直接停人行道, 看不起這些人,

柏仔文 wrote:
警察要是有作為,還需要民眾檢舉嗎?

家裡附近的交通都是靠著民眾一起檢舉才變好的,

報警違停,警察來了也不開單,只鳴個聲把原本違停的"請走"

5秒後,另一批繼續違停!!!

看一次檢舉一次拉!
一人一申訴,持續被檢舉,就持續要申訴.直到讓裁決所及警方為了微罪或爭議不勝其擾,讓民意代表立法委員將當初立法授權平民可以擔任執法小蜜蜂的正確精神還給大眾一個公評.這種互相檢舉亂象獲益者是誰?合理的懷疑是主管機關刻意為了稅收或是自己的人力怠惰,而直接或間接給予利益(包含正向的鼓勵),大量的小蜜蜂來惡性檢舉,這只有在法源上修改並約束警方放權變濫權,才能遏止歪風越走越偏.
jfjc wrote:
一人一申訴,持續被檢(恕刪)

我也支持所有罰單都打行政訴訟由法官判決!
jfjc wrote:
一人一申訴,持續被檢...(恕刪)


違規停車導致消防車無法順利到達現場,因為火災導致的傷亡損失閣下願意負擔嗎?

沒有要負擔的話就請閉嘴繳罰單吧。
myhope wrote:
-

消防巷弄檢舉違規理應,危害檢舉理所當然,但所謂檢舉上癮的魔人都在為民除害嗎?還是仗著法律保護的紅衛兵,爽著私刑老百姓,本應是勸導而不是罰款的違規種類。
達人們怎麼不會用點精神舉報污染,抓酒駕,抓噪音和毒品,成堆的犯罪也沒看到立法委員主動立法給檢舉人扮演線人拍照協助辦案,當半個執法者? 明顯是政府的怠惰,利用百姓的無知,選擇這種離間百姓的方法,只敢打蒼蠅不敢打老虎,我們不是五星旗的國家不需要「街道委員」做城管工作 。
jfjc wrote:
消防巷弄檢舉違規理應...(恕刪)


抓酒駕抓毒品?那警察要幹嘛呢?
把這些低級的交通違規敗類先處理掉,警察自然就有時間去處理你說的那些重大罪犯。
敢違規卻沒錢繳罰單?你會不會太掉漆了。
找不到停車位就把車賣掉啦,沒本事找停車位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myhope wrote:

違規停車導致消防車無法順利到達現場,因為火災導致的傷亡損失閣下願意負擔嗎?
沒有要負擔的話就請閉嘴繳罰單吧。

邏輯怪怪的
你的意思是消防車可以順利到達現場不會導致傷亡損失就可以違規停車
或是
沒有要負擔而且閉嘴乖乖繳罰單就可以違規停車導致消防車無法順利到達現場,因為火災導致的傷亡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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