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時速多少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我都內側定速105左右。多年前有讓過一次車道,但那是很特殊的狀況,算是例外。
Sfreedom wrote:
當時尚有其他車輛散佈...(恕刪)


高速公路嚴禁超速行駛,要行駛內側車道必須為最高速, 這樣就沒違法!

國道高速公路局的解釋
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合法車輛"於內側車道行駛"於法有據"。

另如果內側車道連續數台車均能以最高速限行駛,顯示該路段內側車道"並無壅塞狀況",此行為不構成堵塞行車之狀況,另予敘明。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艾力克斯~* wrote:
高速公路嚴禁超速行駛...(恕刪)

你哪看到他有最高限速行駛了...
我前面不是有說他大約一百初而已
另外他前面並無車輛
且車速與中線車流相當
連警察要往前走都要自己右線超車了
哪來的不構成堵塞行車
PS.警車當時時速差不多是最高限速
Sfreedom wrote:
你哪看到他有最高限速...(恕刪)


我沒有特指哪個個案, 如果只有時速100初是不應該佔用超車道,
但是本篇再討論的是"不管時速多少請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不管時速多少"這是謬論, 戕害法律保障合法用路人的權利,
只要維持在最高速線行駛內車道是合法的!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用最高限速行駛這句話有語病。
不管多精密的錶,一定會有誤差。
沒有人可以確定行駛速度就是110吧?
有可能是109.99,也有可能110.01
用105定速最好,留個5公里當做緩衝,不用擔心超速的問題。



Sfreedom wrote:
你哪看到他有最高限速行駛了...
我前面不是有說他大約一百初而已
另外他前面並無車輛
且車速與中線車流相當
連警察要往前走都要自己右線超車了
哪來的不構成堵塞行車
PS.警車當時時速差不多是最高限速
wugaga wrote:
用最高限速行駛這句話...(恕刪)

那只是我用我車速去推敲的大概車速
可以確定是前車比警車還慢而且沒有讓道
堵塞警車超車行進
不過他都是紅斑馬了
我想真的開到超過120一點點應該也沒差

*~艾力克斯~* wrote:
我沒有特指哪個個案,...(恕刪)

其實我對於這個問題的標準應該算低了
車多行進自然會比較慢這我理解
我的要求只要你車速明顯比中線快那就可以了
表示你正在超車
那不馬上讓出車道我覺得能接受
但如果是前面車距大於安全距離又與中線車速相差無幾甚至更慢
又不願意主動往中線切出
這就真的是應該開罰!
+1
我也曾經遇過時速100以下,開在超車道的。(大家都有遇過吧?)
我不按喇叭,也不閃燈,就跟在這種慢車後面。
但是大部份的人,就開到中線連超二台,包括我這一台。

前車不一定會讓你,讓了,是運氣好,要感謝人家。
不讓也請保持禮節。
當然你也可以檢舉,那是你的權利。

*~艾力克斯~* wrote:
我沒有特指哪個個案, 如果只有時速100初是不應該佔用超車道,
但是本篇再討論的是"不管時速多少請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不管時速多少"這是謬論, 戕害法律保障合法用路人的權利,
只要維持在最高速線行駛內車道是合法的!
我有個感想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
當有一部份人道德感越來越低落時
法規就該改了
人沒辦法自己提升,只好靠法律強制規定

不過現在的台灣...有種鹿茸的感覺
別爭了
通常道德感低落的人,臉皮也相對地厚
這篇的開題是靠自己的主觀意識
硬要把非法的合理化
硬要把守法的非法化

你要開200是你的事
何苦一定要強迫別人「順從」你的意思?
都已經無視於超速了
何不乾脆把路肩當你的超車道?
+1

在台灣開車,禮節才是王道。

ahansan wrote:
這篇的開題是靠自己的主觀意識
硬要把非法的合理化
硬要把守法的非法化

你要開200是你的事
何苦一定要強迫別人「順從」你的意思?
都已經無視於超速了
何不乾脆把路肩當你的超車道?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