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討厭那些汽車駕駛人用行車記錄器檢舉嗎?

台灣水準就醬...島不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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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X9X-3A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跨越槽化線強行插入

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

國道檢舉做公益
促進交通安全
tina.yean wrote:
台北人都這樣 不用意外

還是南部人比較不會搞那些小動作 反正大家一起違規 在那檢舉來檢舉去的 煩死

南部都用ps過的照片檢舉

上次在臺南收到一張
只有超清晰看起來很突兀的紅線與模糊不清的車牌
連完整車頭都沒有
很明顯就是PS過
這樣也能開罰
如果不是剛好被公司派出差沒時間處理
絕對會去申訴
因為照片很明顯有變造痕跡
這種照片在北市絕對會被警方退件
究竟是北部小動作多
還是南部比較會搶錢
就留待公評了
那個誰
來領獎狀啦

:) :) :) :) :)


A辣愛怕跑 wrote:
台灣水準就醬......(恕刪)
wuwubaibai wrote:
覺得用行車紀錄器檢舉不適合台灣...行車紀錄器本意應該是在保護自己吧..
說真的在國內誰沒違規過~誰騎機車都一定在外車道?如果前面被擋了就留在原地等三天在過的?
開車沒越過停車線過?
小小的市民賺錢有限~在沒重大的影響他人安全~覺得政府應該要去掉
不然政府就應該要先給國民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而不是先天不良要求後天優良~~

所以你認為違規是合理行為?

無論大小違規,本來就應該檢具受罰,勿以惡小而為之

我最喜歡檢舉的:
1.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這種最容易檢舉,只要機車道有違停就容易檢舉成功,反正警察通常不會取締
2.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我最痛恨的,這種行為容易阻礙交通但警察通常也不檢舉
3.支線道不禮讓幹道車:同上
4.紅燈右轉:通常微罪很少警察會舉發
5."平面道路"汽機車行(停)駛路肩:通常高速公路大家都是道不能行駛路肩,但是到了一般道路幾乎很多人無視這項法規
6.行車使用手機:只要未熄火就,無論你人在哪就是不能使用手機

正義魔人
正義魔人

不是只有博愛坐附近才有,原來這裡也不少。

Justiice wrote:
正義魔人正義魔人不...(恕刪)
不違規就不用怕正義魔人
逆向很有理?
有一次我騎車準備要左轉靠左邊,一綠燈後後方一台機車逆向要右轉從我前方刷過差點撞到,我按了他喇叭他就停下攔我車,我說他逆向他卻說「什麼逆向?有撞到你嗎?」還作勢要打我,也不管後方已經塞了一堆車了,之後我就繞過他。現在看到路上逆向的心裡都詛咒他全家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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