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X9X-3A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跨越槽化線強行插入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大隊已責由所屬依法製單舉發。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行車平安。國道檢舉做公益促進交通安全
tina.yean wrote:台北人都這樣 不用意外還是南部人比較不會搞那些小動作 反正大家一起違規 在那檢舉來檢舉去的 煩死 南部都用ps過的照片檢舉上次在臺南收到一張只有超清晰看起來很突兀的紅線與模糊不清的車牌連完整車頭都沒有很明顯就是PS過這樣也能開罰如果不是剛好被公司派出差沒時間處理絕對會去申訴因為照片很明顯有變造痕跡這種照片在北市絕對會被警方退件究竟是北部小動作多還是南部比較會搶錢就留待公評了
wuwubaibai wrote:覺得用行車紀錄器檢舉不適合台灣...行車紀錄器本意應該是在保護自己吧..說真的在國內誰沒違規過~誰騎機車都一定在外車道?如果前面被擋了就留在原地等三天在過的?開車沒越過停車線過?小小的市民賺錢有限~在沒重大的影響他人安全~覺得政府應該要去掉不然政府就應該要先給國民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而不是先天不良要求後天優良~~ 所以你認為違規是合理行為?無論大小違規,本來就應該檢具受罰,勿以惡小而為之我最喜歡檢舉的:1.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這種最容易檢舉,只要機車道有違停就容易檢舉成功,反正警察通常不會取締2.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我最痛恨的,這種行為容易阻礙交通但警察通常也不檢舉3.支線道不禮讓幹道車:同上4.紅燈右轉:通常微罪很少警察會舉發5."平面道路"汽機車行(停)駛路肩:通常高速公路大家都是道不能行駛路肩,但是到了一般道路幾乎很多人無視這項法規6.行車使用手機:只要未熄火就,無論你人在哪就是不能使用手機
逆向很有理?有一次我騎車準備要左轉靠左邊,一綠燈後後方一台機車逆向要右轉從我前方刷過差點撞到,我按了他喇叭他就停下攔我車,我說他逆向他卻說「什麼逆向?有撞到你嗎?」還作勢要打我,也不管後方已經塞了一堆車了,之後我就繞過他。現在看到路上逆向的心裡都詛咒他全家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