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條1項:(1)機器腳踏車 : 可變更設備者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為 2400元。(2)機器腳踏車 : 不可變更設備者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為 3600元。怎有2種金額?? 2400跟3600 ????開板被罰真的冤妄不過員警 沒特別研究機車 或是 玩車的要分辨HID跟鹵素燈泡 的確有難度台灣法規就是這樣...所以只能自保(跑)...不管有沒有犯法OR改裝 看到條子在攔 就繞道
關於排氣管或是HID之類的問題,台北市抓的時候,都會有監理站的人在旁邊協助、測量,這是指排氣管方面;至於大燈之類的,也應該如此才對,畢竟這種東西警察是不會懂的,而且也沒有儀器,在這種模凌兩可的界線下,監理站更是應該以專業來協助,而不是讓警察開了單,去驗車又刁難民眾,所以你就跟他申訴吧!
汐止那些偉大的警察大人會發現一些不起眼的地方,都會發現他們的蹤跡關於開這張單,麻煩一定要申訴到底讓那位搞不懂字又醜的大人,受到懲處不懂是既然員警是按程序開單樓主何必幫員警的名子馬賽克不能公佈一下員警的大名嗎?
不用怕不用怕 把被開單的燈不要換 去驗車 過了 表示合法可以 申請^^ 然後可以 檢舉警員 不盪開罰警察 喜歡開當 就讓他準備吃自己 各位好公民不要怕 我們有自己 個人權利 該檢舉就檢局 不要讓受害者變多~某一帶 警察 已經被我 檢舉離職好幾個 = ="不管警察 要幹麻 以後 錄音 錄影 最好 他不給你用不用怕 勇敢拿起來 當然你要沒錯= =" 不然自找苦吃
haven6000 wrote:那請問一下3大廠有出...(恕刪) 今天打電話問了該員開單的員警,他說:他覺得家母車上裝的12V 18W鹵素燈泡在夜間看起來非常亮,請我到監理站去驗車一下,他還跟我掛保證!如果驗車過了就不需要繳罰單!(懷疑真的有這麼簡單嗎?)星期三特地請假(他母親的..還扣薪去驗車);就知道結果了!請問驗大燈需要準備什麼證件或資料;以及多少費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