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賽的別煩 wrote:
那是否只要開放性工作合法並除罪化
這樣台灣就不會有性侵害的問題出現?
還有信箱弄到那邊與我無關
不過到目前為止我了解到郵差在人行道騎樓行駛多數人是同意的
我更想了解交通法規會不會同意或有甚麼其他的看法
所以有機會我會拍個大牌明顯的照片提供給執法單位詢問看看
郵差會騎到騎樓內就是因為信箱在騎樓內.....
既然信箱在騎樓內會導致郵差騎到騎樓內的話
那把信箱移到大馬路旁郵差不就沒必要騎到騎樓內了.......
因 為 信 箱 就 在 馬 路 旁.............
這才是造成郵差為何要騎騎樓的原因....
不要再說一些有的沒的543的了......
這跟
"那是否只要開放性工作合法並除罪化
這樣台灣就不會有性侵害的問題出現?"
有啥關係.......
說難聽一點
干它屁事阿........別再亂扯了.......
既然大多數人都同意了
您又何必自命清高
還要特地照照片給機關看
套句你剛剛說的一句話
"郵差騎到那邊與您無關"
順便一題
如還是一樣沒事的話要上來報告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