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cheng wrote:
最近高速公路行駛的討...(恕刪)


你用排隊來比喻開車就不對了

排隊跟開車是不一樣的事情 不能比較

有規定不能超車嗎? 只要超車就一定會插隊 那請問你我還要不要超車啊 所以你這比喻失敗~不足以說服

又不是排隊等停車場的位置

還有~就是有烏龜車才會有人鑽來鑽去~這是真的阿~

你想~內車道都淨空~我都可以直直衝~我幹嘛還換來換去呢?

我會教我小孩開高速沒開至最高限速不可以開進去內線~因為當初教我開車的人就是這樣教我的

我連我朋友我都這樣講

還有一點,開慢也不等於安全(開慢你自已安全,別人不安全,請為別人想想,你想開慢就去右邊,就算你只開60也不會有人罵你,因為還有在最低速度)

你開100,還是有人要開110 120,那這樣比較起來你是不是就比較慢了,你這句就好像我開100,不準超我車
超我超就是太過份了,是這樣嗎?
undefined終於了解死佔著內線開車者的心態~只要我在最高限速內就可以佔著內線開,違法超速的車我何必讓道給你!管你超車不超車道~~~~原來如此.....老大心態!
猿渡明 wrote:
undefined終...(恕刪)


這些就是自以為守法的人

結果自己犯法了還不知道

我已經打算要買一隻HID手電筒

遇到龜車時就超到他前面然後往後照他的臉

這招也可以用在那些死瞎子身上 (註:死瞎子=明明他前面一堆車,他還是開著遠光燈開車的人)
chcheng wrote:
小弟要提出的是,
請不要拿著"超車道"三個字無限上綱,
台灣"高速"公路就是有速限,
不要一付我開多快你管不著,反正就是給我讓開。

同樣的邏輯,換個條件看看囉
小弟要提出的是
請不要拿"最高限速"四個字無限上綱
台灣小型車可以持續行駛內側道是有但書的,是以不造成塞車才可以持續行駛內車道的
不要一付後面排隊有多長你管不著,反正就是給我乖乖排隊

在我看來,路隊長和飆車族並沒有不同,心態同樣都是路是我家的,我怎麼開我最大

那麼多人都喜歡講規定,那也請把規則看清楚,不要以訛傳訛搞不清楚,只會自己解讀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不知道規則怎麼查?
會上網的總會估狗大神吧
請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
進去後法規查詢的部分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看一下第八條第三款
如果條文看不懂
那表示台灣的考照制度是大有問題,交通規則都看不懂,怎麼還可以發駕照?

我個人並不太認同所謂"禮讓",禮讓是我有路權讓給別人用
我比較強調的是對其他用路人的"尊重","尊重"其他用路人也有同樣的路權,而不是我"禮讓"路權給別人
路隊長和飆車族都是少了那一份對別人路權的"尊重"
一堆人說自己開最高速限就可以一直開在內車道!
你的時速表很準?比你快的車就一定超速?
不要那麼自大和自私好不好!禮讓真的很難嗎?

且~實際上,有多少龜車是開在最高速限的??
今天我從岡山南下高雄~內中線滿滿的車!
我開100在最外線道一路順暢! 估計那些車只有80上下....
如果所有的龜車都能開到最高速限,再來討論後車超速的問題也不遲.......
kai520taipei wrote:
又是一個自以為的人今...(恕刪)


我並沒有自以為
而且我有說龜車並排?
並排本來就不好我也不喜歡
我說的是在維持最高速不造成壅塞狀態下
請注意"且"2項條件同時存在下
我行駛內車道錯在哪?
我就常與過我靜靜的在內車道開最高速限
中線車道和外線車道空無一車
你不去開中線幹嘛一直要逼我車
中線車道最高速限也是100.110阿
還是中線車風阻比較大?
不是說內車道危險?那中線車道沒車請你去開阿
更何況我們談的是台灣的高速公路
妳要其他國家來比較我不反對~互相學習是好的
但是畢竟當今要遵守的台灣法律
而且多次提到..

我也沒說超車道就是可以霸占
而且你要扯法規"我記得之前有大大貼"在不影響行車早造成後方壅塞~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ps.內線龜車我也很討厭

我再次重聲
我開內車道前提是"車輛稀少不造成壅塞並依最高速限行駛"

alexhu1412 wrote:
我還是覺得,所有的原...(恕刪)


+1

考駕照要分兩天,路考一定要考~
行車觀念要加重配分!
我說說我這幾天走國道1號的感覺
一樣內車道永遠比最外側車道慢~!!
一樣超車是要到外側車道

結論 超車道改最外線道吧

當車子要下交流道
就保佑出門前有燒香~~

開內車道可以 如果後方閃燈速度又比不上人家就讓道吧
ar3a wrote:
kai520taip...(恕刪)


我的情形跟你相同

小弟因工作關係常用高速公路 ,
可能因為大部分都在中部的關係 ,
車流量不大的情形下 , 我一般都定速117(GPS)跑中.外車道

當然非必要 , 我不會佔用內車道 .

因為在中南部 , 內車道作為超車道是比較容易實現的 !!
這就跟 男生公共廁所大小便一樣

明明就有小便斗可以站著尿 就是有人要佔著蹲式(坐式)馬桶尿一樣

下一個肚子痛的人卻要忍著火山爆發的痛苦得等他出來..

佔廁所的卻用著有漏洞的法律條款 來掩護自己沒品的行為

法律又沒規定 蹲式(坐式)馬桶 只能用來大便而已 誰說不能用來尿尿

然後又怪 那位肚子痛的 沒事幹麻吃壞肚子 ...貪吃死好活該

對不起 原諒我的用比喻髒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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