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您贊成牌照稅是依排碳量而非排氣量嗎?

亨利叔叔 wrote:
小弟心目中合理的牌照燃料稅制...(恕刪)

所以大卡車之類的就該死?
這也不符合公平原則啊!
所以我才說用多少繳多少最公平。
看1c.c.= NT多少,乘上排氣量就是該繳的錢。
至於燃料稅,我支持使用者付費原則的隨油徵收。
亨利叔叔 wrote:
5001~6000cc一級年繳80000(+30000)(都到6.0V12了,年繳八萬算合理吧~)
6001cc以上一級年繳120000(+40000)(最高一級年繳12萬,月繳一萬,為最低一級之20倍...)

搭配燃料稅隨油課稅
小弟心目中合理的牌照燃料稅制


只要有分級, 就有你在意的多1 c.c 跨一級的問題.
一點差別也沒有.
bvmbmb wrote:
所以大卡車之類的就該...(恕刪)


卡車與遊覽車
另外制訂一套符合這些車的課稅標準

之前題到的車型
仍以客車客貨車為大宗
我認為現行最理想的小客車牌照稅課稅方式是:
1.3000cc以下,每CC課稅NT4元,這樣的話

1200cc=4800元
1300CC=5200元
1500cc=6000元
1600CC=6400元
1800CC=7200元

這樣符合現今的1200~1800排照稅水準。

2000cc=8000元
2200cc=8800元
2400cc=9600元

3000cc=12000元

2.3000CC~6000cc,每CC課稅NT8元

所以3500cc=28000元
6000cc=48000元

3.超過6000cc,每CC課稅NT16元

大部分的老百姓買的車都在3000cc以下,
這樣子就不用為了超過1cc而繳多五千的稅,
超過3000cc課稅重一點,符合奢侈稅原則。

貨車另外計算
aron.yang wrote:
只要有分級, 就有你...(恕刪)


這麼說是沒錯
但若照我這樣區分還是比較合理

因為就囊括了大部分常會遇到的問題

比如TEANA 2.5跟camry 2.4
我認為算同等級課同樣的稅是合理的

買2.5的人就不會那麼幹了


然後

altis,civic,fortis這些車
1.8與2.0的稅金一樣
消費者就可以理性去選擇想購買的車型等級
而不像現在死守under一千八百cc

死都不讓政府多賺稅金...
如果把省油效率列入稅賦減免的參考,應該也是不錯的。
回應主題問的話,那小弟不贊成
因為不管你排氣排碳量多少
監理機關管理的還是一部車兩張牌
合理的機制應該是所有牌照固定規費
頂多分車種課徵,如大客車,小貨車或營業用車
至於燃料稅就隨油徵收最合理,用多少徵多少

至於延伸的問題,如所得稅為啥賺越多繳越多
這只能說當初訂定稅法時的時空背景已經和現在大不相同
當初打著減少貧富差距的口號來制定
記得有看過新聞國外也是慢慢改為所得固定稅率了(印象中啦,有錯請指正)
相同的牌照及燃料稅當初也是如此,有奢侈稅的意義在
要怪也只能怪政府的不作為吧,不積極修法
一個幾十年前的法一用再用,用到民國都要破百年了......
為啥不改?除了懶以外大概就是改這沒啥選票吧......
hd1956 wrote:
我認為現行最理想的小客車牌照稅課稅方式是:
1.3000cc以下,每CC課稅NT4元,這樣的話

1200cc=4800元
1300CC=5200元
1500cc=6000元
1600CC=6400元
1800CC=7200元

這樣符合現今的1200~1800排照稅水準。

2000cc=8000元
2200cc=8800元
2400cc=9600元

3000cc=12000元

2.3000CC~6000cc,每CC課稅NT8元

所以3500cc=28000元
6000cc=48000元

3.超過6000cc,每CC課稅NT16元

大部分的老百姓買的車都在3000cc以下,
這樣子就不用為了超過1cc而繳多五千的稅,
超過3000cc課稅重一點,符合奢侈稅原則。

貨車另外計算


這個不賴
我喜歡!




但我的話會分得更細

2000cc以內四元(而且最低不得少於四千最高八千)
2001~2500cc每CC課稅五元(最高12500)
2501~3000cc每CC課稅六元(最高18000)
3001~4000cc每CC課稅八元(最高32000)
4001~5000cc每CC課稅十元(最高50000)
5001~6000cc每CC課稅十五元(最高90000)
6000cc以上每CC課稅一律二十元(至少120000)

還不賴~
讚!




idman wrote:
如果把省油效率列入稅...(恕刪)


省油效率直接影響車主燃料稅的多寡
重點是得隨油課燃料稅才有效...
mpig1927 wrote:
回應主題問的話,那小弟不贊成
因為不管你排氣排碳量多少
監理機關管理的還是一部車兩張牌
合理的機制應該是所有牌照固定規費
頂多分車種課徵,如大客車,小貨車或營業用車
至於燃料稅就隨油徵收最合理,用多少徵多少

至於延伸的問題,如所得稅為啥賺越多繳越多
這只能說當初訂定稅法時的時空背景已經和現在大不相同
當初打著減少貧富差距的口號來制定
記得有看過新聞國外也是慢慢改為所得固定稅率了(印象中啦,有錯請指正)
相同的牌照及燃料稅當初也是如此,有奢侈稅的意義在
要怪也只能怪政府的不作為吧,不積極修法
一個幾十年前的法一用再用,用到民國都要破百年了......
為啥不改?除了懶以外大概就是改這沒啥選票吧......


+1...牌照稅固定, 燃料隨油才是真的!

不要被N年前的舊法制約了...一直在一定要按cc數分級的圈圈裏打轉。
牌照稅算管理費性質...明明都是固定的費用...又不是說排氣量大,大牌就依照等級鑲金鑲銀?
再說小排氣量不代表一定省油、大排氣量不代表一定耗油,
上一代的馬六2.0 vs 2.3就是例子!

燃料稅算使用費,隨油徵收就是真正的使用者付費了!
車子本身越耗油、或是里程跑越多就繳越多,就是這麼簡單。

不過"隨油徵收"...甚麼顏色來執政都一樣...我看目前台灣政客沒人有種實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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