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叔叔 wrote:
小弟心目中合理的牌照燃料稅制...(恕刪)
所以大卡車之類的就該死?
這也不符合公平原則啊!
所以我才說用多少繳多少最公平。
看1c.c.= NT多少,乘上排氣量就是該繳的錢。
至於燃料稅,我支持使用者付費原則的隨油徵收。
hd1956 wrote:
我認為現行最理想的小客車牌照稅課稅方式是:
1.3000cc以下,每CC課稅NT4元,這樣的話
1200cc=4800元
1300CC=5200元
1500cc=6000元
1600CC=6400元
1800CC=7200元
這樣符合現今的1200~1800排照稅水準。
2000cc=8000元
2200cc=8800元
2400cc=9600元
3000cc=12000元
2.3000CC~6000cc,每CC課稅NT8元
所以3500cc=28000元
6000cc=48000元
3.超過6000cc,每CC課稅NT16元
大部分的老百姓買的車都在3000cc以下,
這樣子就不用為了超過1cc而繳多五千的稅,
超過3000cc課稅重一點,符合奢侈稅原則。
貨車另外計算


mpig1927 wrote:
回應主題問的話,那小弟不贊成
因為不管你排氣排碳量多少
監理機關管理的還是一部車兩張牌
合理的機制應該是所有牌照固定規費
頂多分車種課徵,如大客車,小貨車或營業用車
至於燃料稅就隨油徵收最合理,用多少徵多少
至於延伸的問題,如所得稅為啥賺越多繳越多
這只能說當初訂定稅法時的時空背景已經和現在大不相同
當初打著減少貧富差距的口號來制定
記得有看過新聞國外也是慢慢改為所得固定稅率了(印象中啦,有錯請指正)
相同的牌照及燃料稅當初也是如此,有奢侈稅的意義在
要怪也只能怪政府的不作為吧,不積極修法
一個幾十年前的法一用再用,用到民國都要破百年了......
為啥不改?除了懶以外大概就是改這沒啥選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