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doffy wrote:
你的觀念是完全錯得離譜!
轉彎車裡讓直行車的條件是兩車為對向車輛,因為轉彎車會切割直行車的動線,所以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如果兩車同向,即變成後車未與前車保持足夠煞車的安全距離。後車撞前車通常是後車的錯!
更正一下...
樓主的狀況是在支幹道上, 所以還是要看撞擊點來判斷~
如果樓主的車已經打直了, 撞擊點在樓主車尾, 那對方肇則較大, 如果是從側方撞擊, 轉彎車肇則較大~
只能跟樓主說... 轉彎車的路權永遠是最小的(同車道時,是以前車優先為原則)~ 如果不是這樣, 大家都可以強行轉彎嘛, 幹麻禮讓呢?
話說... 當下沒報警處理... 說再多也沒用了~ 記得下次要報警處理喔~!
==================================(事件發生路口圖,更新補充)====
依照樓主po的實際路口, 左轉確實是不需要待轉, 可直接逕行左轉~
不過, 甲方還是主要肇因[因為...還是老話一句: 轉彎車未注意(禮讓)後方直行車], 所以肇則比例甲方會佔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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