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不是交通管理組權責,所以請權管單位提供正式對外說明再來貼。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不是高公局出的錢,正式回應等收到再貼吧。
ETC是國家政策,更是高公局的任務目標,高公局理所當然應該盡力提高裝機率,在推廣ETC使用上,高公局沒有理由與遠通公司對抗。這次的宣導使用ETC是因為遠通無權取得車主的車籍資料,所以由高公局協調監理單位寄送這些宣導使用ETC的信件,所有衍生的費用則由遠通公司支付。ETC是國家的,不是遠通的,即使有一天遠通結束ETC的營運委託,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系統仍然是叫ETC。
ETC既然是高公局的收費系統,以高公局的名義邀請駕駛人使用自然再正常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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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詳情請至「國道高速公路局交通管理組」的臉書瞧瞧囉~
國道高速公路局交通管理組 有關通行費欠費補繳事項,請參閱本局網站說明: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476&p=480
辦理ETC時有留相關資料,但與欠費發生時的個人車籍資料有可能不同,遠通公司需先查詢車籍資料後,才能依據向監理所查詢的資料寄發補繳通知,50元作業處理費包含的項目如網頁內容所示。另如文所述,查詢自己的資料是不需費用,但是遠通查詢的不是自己的車籍資料,所以是要費用的。50元是作業費,不包含通行費,以上,謝謝。
上面寫到:遠通公司需先查詢車籍資料.......
2.詢問為何高工局替遠通打廣告,寄明信片時他回覆如下:
國道高速公路局交通管理組 ETC是國家政策,更是高公局的任務目標,高公局理所當然應該盡力提高裝機率,在推廣ETC使用上,高公局沒有理由與遠通公司對抗。這次的宣導使用ETC是因為遠通無權取得車主的車籍資料,所以由高公局協調監理單位寄送這些宣導使用ETC的信件,所有衍生的費用則由遠通公司支付。ETC是國家的,不是遠通的,即使有一天遠通結束ETC的營運委託,高速公路的電子收費系統仍然是叫ETC。
遠通到底能不能查車籍資料?? 可以的話,高工局為什麼要浪費人力物力去幫他發廣告???
不可以的話, 五十塊他說是給監理所和郵局的,郵局沒爭議..給監理所的錢跑去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