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討論: 可以隨移動別人的車嗎


H.D Rider wrote:
事件敘述 :一輛重...(刑法第 304 條 強制罪 :
以強暴 , 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



應該是無法以強制罪論...重點就在以(強暴 , 脅迫)
個人認為應該用竊盜罪

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2.所謂竊取,乃乘人不覺,祕密移置動產,使他人支配下之動產移入自己之支配中

當我回到停車位而車子不在原位,已構成竊盜罪,不論車子是被移到旁邊或是遠處

如趁你不在座位時偷取你的皮包,而後放置在你不遠處,一樣是竊盜

只是除非剛好有監視器拍到或是剛好被你看到,不然很難舉證車是被誰移的
小弟也是認為無刑法跟民法問題,刑法,強制罪,需有意圖,強迫等,但汽車車主本意目的不是在重機車主,
而是圖自己方便,竊盜罪也是,本意很明顯,移車目的並不是據為己有,無竊盜問題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也不會成罪,這罪需有明知,意圖,主動等,但很明顯,汽車車主,目的只是圖自己方便

除非汽車車主,故意移車後,再報請警員來開單告發,才會涉及此罪

民法部分,,重機車主需舉證,有遭受侵權或損害,但依新聞報導,重機車主無任何損害,民事部分當然
也不會成案,就算以精神賠償,且判賠了,應也不符合成本,簡單說,民事贏了,但倒貼賠錢機會很大。


冷大俠 wrote:
小弟自己也有開車
想一下就知道四輪大大們在想什麼
當看到大型重型機車停機車格的時候心裡就想
你看!大型重型機車就是愛違規
當大型重型機車停汽車格害四輪大大沒位子時心裡就想
啊不就只是一台機車 幹嘛停在汽車格佔位子
當四輪開上路的時候
交通順暢->啊不就只是一台機車 幹嘛不閃旁邊騎
交通堵塞->你是比照汽車啊!快點進來陪我塞 你就這樣走我看不順眼...


你怎麼可以那麼中肯!!!!!

小林董 wrote:
小弟也是認為無刑法...(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才對,扯到竊盜罪實在扯遠了
小林董 wrote:
小弟也是認為無刑法跟民法問題,刑法,強制罪,需有意圖,強迫等,但汽車車主本意目的不是在重機車主,
而是圖自己方便
,竊盜罪也是,本意很明顯,移車目的並不是據為己有,無竊盜問題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也不會成罪,這罪需有明知,意圖,主動等,但很明顯,汽車車主,目的只是圖自己方便

除非汽車車主,故意移車後,再報請警員來開單告發,才會涉及此罪

民法部分,,重機車主需舉證,有遭受侵權或損害,但依新聞報導,重機車主無任何損害,民事部分當然
也不會成案,就算以精神賠償,且判賠了,應也不符合成本,簡單說,民事贏了,但倒貼賠錢機會很大。(恕刪)


小林董
你都說了,本意是佔車位,圖方便,那不就是強制將原車位停放車輛,移出後佔用嗎?
他的意圖本來就不是重機,是車位
所以不用轉移焦點到重機~
這跟原車位停什麼車,沒太大關係,
有關係的是,他有沒有能力及權力,將原停放車輛搬移到它處,
kan9938 wrote:
小林董你都說了,本...(恕刪)


請問本件事,不就是重機車主停在汽車停車格內被私自移出,那小弟針對本件事討論,那裡不對了?

難不成被移車的是50cc小機車,被小弟冠上成重機了?

還是所有重機的討論,在討論上都必須把重機兩字隱藏或改成汽車二字嗎?

針對您的問題,汽車車主沒有權利私自把別人的車輛移到它處,但汽車車主沒犯罪問題,這也是事實

道德差,不代表就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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