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的鳳凰花!請大家告訴大家!(12/4 更新)

GG88 wrote:
我覺得精準地說 , ...(恕刪)



你這麼說也是有道理,但是為什麼立法院不訂定這樣的法規呢?

因為立法委員的問題啊。那為什麼現在沒有官員提出這樣的法案呢?

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除非是官員們沒有看新聞....

然後是有關教育,如果教育有做好還一直會出現酒駕嗎?

國家的根本不就是教育嗎?不是要說教育的亂象...而是教育在這幾個方面還是要努力...
CBR600RR2007 wrote:
你這麼說也是有道理,.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除非是官員們沒有看新聞....
然後是有關教育,如果教育有做好還一直會出現酒駕嗎?
國家的根本不就是教育嗎?不是要說教育的亂象...而是教育在這幾個方面還是要努力... ..(恕刪)


1.我國的立委們也許真的很忙 , 忙到沒空看新聞吧 . 就算看了 , 也沒有感覺 . 說白一點 , 與選票與利益沒直接關係 , 為什麼要關心 ...

2."教育的亂象"已經持續好幾十年了 . 那些酒駕的 , 大部分都不是青少年學生 . 都是畢業N年的先生小姐吧 . 那麼 , 是否要因此追究幾十年來 , 歷屆的教育首長的責任 ??? !!! 我真的不知道 .
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09-03-27 22:06 。 累計停權次數 : 7
治本的教育是百年大計 , 絕不可能在短時間"立竿見影" ...當然不是不重要 , 而是沒那麼快 .

而法治是短期內可以做而且必要的事!這真的只能仰賴立委諸公們 , 高抬貴手趕緊修法立法了...

兩個事情都很重要 . 只是治本治標的分別而已!
我是成大的畢業生
在我大二的時候
我們球隊也有個隊友因為該死的酒駕過世了

再婐畢業後的幾年又聽到酒駕害死學弟
酒駕真是該死!!!!

從我以前的觀念
酒駕致人於死就應該判死刑
我到現在也還是這樣的觀念

林曉培那個案件,
個人真的認為法官太爛了!!!
這種受到社會矚目的案件,
竟然這樣輕判??
這樣很容易讓民眾認為:
只要我有錢, 我酒駕撞死人, 賠一賠就好!!

該死的酒駕
我在 11/1 發過這篇 , 最後還是沉了下去 , 沒有切身之痛是無法體會的 .

酒駕殺人

真的希望我們的大有為政府 , 貪污之餘也可以做點事
eric_chen1971 wrote:
我在 11/1 發過..真的希望我們的大有為政府 , 貪污之餘也可以做點事.(恕刪)


大大所謂的" 大有為政府 " , 是指行政部門 , 立法還是司法部門?

上面的"GG88" 大大說的很好 . 釜底抽薪之計是 , 要求我國立法部門 , 儘速修法制法 , 將酒駕改為視同"謀殺" , 那麼行政與司法部門就一定要 , 也一定會執行 !!

別怪錯單位啦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前日已連署
盼惡人能伏法
空談無用
行動才是真的
scrumhalf wrote:
我是成大的畢業生在我...(恕刪)


我也是認為林曉培應該判更重些!!!
然而,以法官的角度來看,也許他是要站在照顧被害家屬的立場來判決的。
假設今天把林曉培判10年,
那麼家屬要如何拿的到合理的民事賠償呢?
也許有人認為,人都死了,要那幾百萬幹麻?沒意義阿!!
但是對於平民百姓,能獲得合理的賠償總強過什麼都沒有巴。

應該串聯各大學大專院校來場遊行訴求
這樣比較能夠給那些整天拼選舉賺荷包的"利委"壓力
除了酒駕外~性侵~飆車砍人~恐嚇搶劫~偷竊詐騙等也應該一併提高刑責
hiroyoshi wrote:
我也是認為林曉培應該判更重些!!!
然而,以法官的角度來看,也許他是要站在照顧被害家屬的立場來判決的。...(恕刪)


以上你說的這一切 , 除了請立委修法外 , 別無他途 !

法官判刑 , 一定要依法宣判 . 如果 , 修法將酒駕肇事致人於死 , 視同一般殺人罪 , 那最少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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