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chun1224 wrote:單純撞到手,跟脊椎壓...(恕刪) 因為最後兩個醫生說有關係手臂拉扯肩膀在到脊椎之前就是想去照核磁共振結果被醫生拒絕然後說是肌腱發炎 而且還半開玩笑的方式這種醫師的專業跟醫德如果就是年輕醫生的態度 那台灣醫療人才真令人擔憂
先不說已經和解,就算還沒和解,要求償勢必要上法院,法院講求證據,不是醫師輕輕對你們說一句"有關係"就有效,最起碼要有白紙黑字的診斷證明,甚至醫師必須上法院當證人,確認傷勢與車禍有關,不然法官為什麼要相信離車禍快一年醫師的診斷,而不是當下的?誰知道你們是不是自己跌倒賴過來?要告前面的醫師誤診也一樣,證據拿出來,不知道如何找證據就請專業的律師出馬,想告保險公司與醫師這種背景這麼硬的,找專業的看有沒有機會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