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470801 wrote:惡劣汽車產險大家好...(恕刪) 肇事紀錄我也撞過人 怎麼都查不到 還有我必須要跟你說就算你沒受傷 也要說手扭到了 或 頭撞到了 暈暈的之類的 然後去看醫生 開證明只要有人受傷 + 報案 警察就有銷案的壓力!保險公司就不敢亂來 因為車主不和解 就會有過失傷害的的疑慮 到時候就會上法院保險人員 不會沒事找事做 反而會比你積極要和解在此奉勸 第三責任險 跟 丙式 真的不可少
那些在罵警察的,反正在你們心中警察就是爛,但是你們到底搞清楚狀況沒有?為什麼一出事就質疑警察,民眾完全沒問題?樓主稱可以申請初判表就表示有成案;另外警察為何不能建議民眾私下和解?警察受理車禍後其實有無和解都跟結案無關,有的民眾一看到警察就要求要自己處理,事後再去網路亂報料,有夠無恥⋯⋯。以前那年代警察叫你怎麼做就怎麼說,事情就算有處理,但現在行嗎?警察你不講誰對誰錯就投訴,講你對我錯照樣投訴,為什麼民眾不去了解一下作業規定,想怎做就怎做,這就是臺灣的民眾,爛。
Tainaner wrote:沒錯就是警察的問題...(恕刪) 為什麼警察要知道,警察是保險公司的細漢嗎?保險公司有付過警察錢嗎?警察處理車禍是不需要考慮保險公司的規定的,不懂可以去了解,不要來01貽笑大方。
shaulenlen wrote:警察很爛怎能建議民...(恕刪) 民眾更爛,什麼狀況都不了解就罵警察,警察處理車禍是不需要考慮保險公司的,民眾可以直接告訴警察要處理或不要處理,就這麼簡單。還警察就是警察,不是什麼第三公證人,可以先了解再發言,比較不會造成自己窘境。
發生交通事故,除了有人受傷要先行救護,否則第一時間要保全現場跡證報警處理。我原本鐵齒,自忖循規蹈矩又禮讓,不需行車紀錄器,但幾個月前在綠燈時通過一個交岔路口,居然從左側臨停車陣中竄出一部機車猛烈撞及我車左側車身,整個左車身四片鋼板全被撞爛,當下被那位明目張膽闖紅燈的騎士嚇得發抖。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並告知有人受傷需救護車,接著通知您說的這家產險公司派員到場協助。救護車送走傷者,警察還沒來,那家產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先趕到了。幫我拍完整的現場照片,詢問事故經過,陪我做完警訊筆錄,還問我車能否開、要代叫拖吊救援嗎?當天先到急診室探望闖紅燈的阿姨,確定沒嚴重傷害就轉往那家產險公司臨櫃申請理賠。事後發現道路監視器沒拍到路口,在保險公司勸說及協助下圓滿和解。我除了去急診室探望與事後電話致意外,其他都授權那家產險公司的客服人員處理,結局也令我滿意。說真格的,樓主形容那家公司惡劣,我完全不認同!更不認為一家公司的理賠員會無故大聲!我想樓主若非虛構,便是在文中省略了自己的言行。一五一十的陳述無妨,惡意攻詰需當心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