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邊開車門真的要看一下後方


鍵盤駕駛 wrote:
貼半年多前的影片用意是??


個人認為 這種影片宣導再多次都不嫌多 只不過01的鄉民應該都看到膩了
很多人只是單純聽到別人用言語宣導 如果能搭配影片震撼效果更有用
有幾個在事故發生後試著要關門~~呵呵呵呵~
s1635584 wrote:
有幾個在事故發生後試著要關門...(恕刪)

唉,真的是枉死
騎車已經十幾年沒摔過了
上個月也是遇到了路邊臨停車突開車門
雨天緊急煞車之下就滑出去了
還好前方路口是紅燈大家都已準備停車放慢了車速
後方的計程車只撞到我的機車還沒進一步波及到我就煞下了...
要是車速再快點我大概就gg了...
當時該開車門駕駛也是在我倒地後想要關上門一副沒他的事
台灣人的民族性太隨便了,反應在一般道路上時,就會有數以千計的交通違規跟交通事故,所以我常奉勸各位,可以開車就不要騎車,騎車有時要付出的代價非常的沈重丫…
台灣法律罰太輕
會這樣的開門的都是三寶
他們很有錢的...
也不怕關...
沒有切身罰過
他們沒有在怕的
所以騎車的還是小心 慢一點

我曾經就被這樣嚇過
所以當自己開車要開門
等久一點也沒有關係
一定會小心
明天要更好
政府 除了立法加重罰則 還能怎樣
重點是在"人"

遇到懶散不注意的人
照樣這樣開門
立法強制坐牢 不得緩刑 並同時罰款
才能改善 並讓人學得教訓 不會再犯
但台灣.......難唷~
國人普遍態度輕率、自我、自私

剛剛站在一個路口,轉彎的汽機車,20台裡面就有15台沒有打方向燈

從小地方就可以看出

島生存,不是兩三句就可以道出來的
拜託
這種東西可以牽拖很多

一個法律要立 要考慮當地人的人性
不然就是極權國家用重法
直接罰到你不敢
除了金錢 更要有刻骨銘心的懲罰 才會記住
不然就是窮人不甘心 有錢人無感
而且要耗費大量的金錢人力
何況極權國家不是主流

人性改變很漫長 跟教育一樣洗腦要時間
至少80~100年
小的洗好了 青年 中年 老年人還在會影響
老的走了 小小洗腦 小的雖然洗過腦
但是跟生活看到的不一樣 遵守率能三成就偷笑了
要等到當前的 青年 壯年 中年 老年 都走光了 才達成一半
當初的小的變老的 至少還有三成遵守 小小的變中年 六成遵守
這時候社會風氣才能認同這樣的事情 唾棄不做的人
不然都是笑怎麼這麼呆 這麼守法

而且 開車門這件事跟政府 建商 有非常大的關係
人性一定往方便走 而且 只要你不可能隨時監督的事
一定會有人做 久了就是習慣 出事叫意外

機車就是要鑽 連車道外都鑽就是找死
就算停車格離車道有一米 門全開都不會碰到車道
還是會開門撞摩托車 因為摩托車會往外鑽

就更不用說一堆腦殘合法格
緊鄰道路 要讓人停車就要讓人安心開門
不能安心開門 講再多永遠都會有人開車門撞機車
不能安心開門 永遠都會有幫別人的車製造小酒窩

立法規定 找死的人不能牽拖別人吧
以及 要活動多少人 一定要有多少讓人安心的停車空間吧
再來違停開放外包取締
不然超爽的 一次沒抓賺800耶

就是要讓違停的成本大幅增加
人才會改用大眾交通工具

而且一定要拖走
不然有錢人就是
老子有錢 800/2H的停車費老子出得起 你開阿
除了損失金錢 更要讓他不便利
讓有錢人要馬請司機 下車開走
要馬停停車場 基本上有錢人除了飛機高鐵
很難要她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拉

紅線就是不能停車 有危險
停車場不能因為沒利益就不設
違停 因為人手不夠抓不夠嚴
因為違停不抓停車場才會沒利益
沒利益建商就不想蓋
應該說 路邊不能有白線
只能有 卸貨 維修車暫停區 在門口
且這種的公司要付錢給政府購法臨時停車的權利
剩下就是淨空

停車是個人 商場 公司要付出的成本
親友要來 附近要有停車場給人停
沒有叫請座大眾交通工具或是自己接送

違停就是拖吊 修法開放交通檢舉有獎金
不然除非很肚爛 不然誰想幫政府做義工
政府設計個APP
拍照檢舉 連線到拖吊場 拖到車直接拖走
讓檢舉人方便 且有獎金 不是白做工 改正才會快

店家開店 要有停車位給客人停
或是附近收費停車場 客人自己去停
違停門口 不管是不是你店家消費
就是店家 車主兩邊罰
店家才會制止澳客違停
而且要有配套措施
店家自己檢舉違停
不罰店家 只罰車主 店家一樣有獎勵金
不然我錢爽爽賺
管你去死
而店家有獎勵金會讓車主更氣

公司要營運 就要負擔停車成本
要馬公司自己有停車場
要馬附近要有足夠的收費停車場讓員工自己去停
停車也是公司競爭力的一部份
你開50000 台北 不含停車
跟45000含停車 一樣工作的公司 員工怎麼挑
前提 違停執行要夠力

現在一堆商辦大樓
沒足夠給裡面各公司的員工停車
附近更沒有給足夠的停車場
更沒有提供給裝修人員 卸貨區
裝修卸貨人員定要有方便的卸貨區
要他們停很遠搬過來 怎樣都不符合人性
尤其一堆老闆要省錢 不多請人

真不知道當初怎麼規劃的
又不是以前的老房子
這麼基本的東西都沒考慮

連現在一堆新的住宅大樓
也是路上兩邊停滿車
這樣怎麼可能進步
當下 沒什麼人 等發展起來
就變回第二個桃園中正路嗎
X

建商一定將本逐利
就算我是趙藤雄也一樣這樣搞
利益最大化才是人性
所以就是要政府限制
講互相 尊重 慣例 都是屁
規矩就是規矩
立法從寬 執法從嚴
才能端正社會風氣

忽然有感而發 發了一篇廢文
X
高大鷹 wrote:
https://m...(恕刪)
執意要殺人判死都有問題了
釐清肇責
直接吊照吧
Airwair9988 wrote:
真的是要立法,直接...(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